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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视力正常”的青光眼
http://www.100md.com 2001年12月10日 《家庭医生报》 2001年第50期(总第826期 2001.12.10)
     视力一般可分为中心视力和周边视力。平时我们所测的视力多为中心视力(即眼底黄斑部注视的视力)。在临床上除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急性发作后视力不正常外,其它青光眼如急性闭角型青光眼的临床前期、慢性闭角型青光眼、开角型青光眼等,在早、中期的中心视力往往均可以很好,即使晚期的青光眼,有时在失明的前一天,中心视力仍可能很好,但是视野可能早已发生严重损害,亦即周边的视网膜功能(周边视力)已丧失。所以,此时如眼压升高,中心视力就有瞬间失明的危险。因而晚期青光眼的视力犹如风中残烛,很快就可熄灭。青光眼是一种不可逆的致盲眼病,因此对那些中心视力正常的青光眼也不应掉以轻心。事实上,尽管上面这些青光眼无明显眼胀、不适等症状,但其眼底视神经乳头、视野仍呈进行性改变,使中心视力下降、视野缩小。那么,青光眼病人应该怎样上医院复查呢?

    一般来说,病情处于稳定阶段的青光眼,每周测眼压一次,每月查眼底一次,每3~6个月查视野一次;对于日常生活及点眼药水有规律而病情又稳定的病人,可每月测眼压一次,每3个月查眼底一次,每6~12个月查视野、眼底、房角一次。青光眼术后近期眼压多数能被控制,但不久后有一部分患者眼压又开始上升,所以也要定期复查,不可高枕无忧。, 百拇医药(罗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