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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火锅配料竟用甲醛泡
http://www.100md.com 2002年1月17日 《当代健康报》 2002.01.17
     黑心!

    火锅配料竟用甲醛泡

    最近,从北京、江苏、重庆、江西等地同时传来消息:许多黑心的摊点经营者为了使火锅配料鱿鱼、虾仁、百叶、冬笋、鸭肠等水发货变得“美丽诱人”,不惜用甲醛对其加以浸泡,还美其名曰:“加工工艺”。

    北京市对35个农(集)贸市场,3个大、中型超市、商场、菜市场销售的水发食品进行突击监督检查。现场抽检水发食品926件,检出甲醛阳性样品298件,证明有32.2%的水发食品掺入了甲醛。苏州市卫生监督所对该市区14家规模较大的火锅店及两个农贸市场出售的56件水发食品进行了甲醛检测,竟有一半的产品检出甲醛。2001年深圳共发生食物中毒事件4起,涉及72人。“甲醛”、“硼砂”、“瘦肉精”、“尿素”等成为危害市民健康的“杀手”。

    黑心摊主们利欲熏心。他们说,甲醛、工业碱、双氧水等化工原料加工过的火锅料有看相,又不易变质,不仅有韧性、口感好,放到锅里煮不烂,而且还可增重50%左右。在这些黑心摊主的手中,“加工”过的水发货往往要经过多次浸泡,以“常泡常新”,只要所泡物品不腐败,变质的东西也能泡出新鲜相。

    可能经甲醛浸泡的水发物包括:鱿鱼、虾仁、牛肚、百叶、牛筋、牛鞭、海参、冬笋、鸭掌、鸭肠、脆猪肚、黄喉、墨鱼、兔耳、海螺、蹄筋、海蜇、天梯、扇贝肉等。

    据了解,甲醛是一种对人体有毒的化学药品,水溶液又叫福尔马林,防腐能力特别强,常用来浸泡尸体。食用后,对人体的肝脏、肾脏等有严重损害,会导致肺水肿、肝肾充血及血管周围水肿,甚至致癌。一次性食用剂量达到10克的即可毙命。人食用甲醛后,轻者头晕、咳嗽、呕吐、上腹疼痛,重者会出现昏迷、休克、呼吸困难,甚至死亡。

    专家介绍说,因食用甲醛而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饮用300毫升清水或者牛奶,起到稀释和在胃里形成保护膜的作用,减少胃的吸收,症状严重的要立即去医院治疗。

    (本报记者 刘 芳),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