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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大病花钱多也有保障
http://www.100md.com 2002年1月31日 《当代健康报》 2002.01.31
     医改后,职工医疗费还能支付得起吗?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如是说

    患大病花钱多也有保障

    本报济南讯 随着省城济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日益临近,百姓对“医保”问题越来越关注,如得了大病花钱多怎么办,离退休人员和特困职工有何照顾政策等等。日前,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李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对大病职工保障等相关问题,国家及山东省已经制定出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因此,作为百姓对此不必过虑。

    李厅长说,基本医疗保险主要解决普遍保障问题。在医疗保障体系中,除了基本医疗保险,还有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救助等制度。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就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以外,每人每月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缴3至5元,建立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职工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以上部分,可给予10万元左右的补助,防止因病致贫。

    对离休人员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原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由原资金渠道解决,支付确有困难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帮助解决。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个人不缴纳医疗保险费,在个人账户划入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上给予政策照顾。

    下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由再就业服务中心给予缴纳,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对于目前仍在中心的下岗职工,男满50周岁、工龄满20年及以上,女满40周岁、工龄满15年及以上的,经本人申请,可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签订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医疗保险关系协议,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由企业缴纳,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本报记者),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