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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产品将实行召回制度
http://www.100md.com 2002年2月7日 《当代健康报》 2002.02.07
     医药产品将实行召回制度

    有关措施正在酝酿

    本报北京讯 中国医药产品的召回制度正在酝酿当中,而药厂、药店和医院将设立专人和专门机构监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据了解,目前国内尚无一家药厂实施产品召回制度。其瓶颈在于中国目前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体系不完善,关于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率太低,无法形成召回依据。但新近出台的《药品管理法》规定:中国要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经常考察本单位所生产、经营、使用的药品质量、疗效和反应,建立起自己的不良反应监测资料。如发现与用药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时,以上机构必须在24小时内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有关专家介绍说,待监测体系完善后,医药产品召回制度将自然而然提上日程。以后,国内企业将和国外药厂一样,先向政府机构提出申请,接着便能自主召回有缺陷的医疗器械或存有普遍不良反应的药品了。而对百姓来说,吃药用药的安全保障也相对更周全了。(晨文),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