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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容忽视的“药物热”
http://www.100md.com 2002年2月18日 《家庭医生报》 2002年第7期(总第836期 2002.01.28)
     药物热,顾名思义是由药物引起的发热。近年来,由于临床上滥用药物的现象十分普遍,因此,药物热的发生率也呈逐年上升趋势。有人曾统计,在发热待查的病人中,有1%-2%的人是由药物热引起的。然而,不少临床医师对此认识不足,常常易将药物热误认为是感染加重的征象,继续或加大剂量使用抗生素,从而导致病人严重的药物反应,如持续高烧、严重脱水、抽搐惊厥甚至死亡。所以,我们应该对药物热给予重视和警惕。

    药物热属于一种较为常见的非感染性发热,其发病机理主要与变态反应有关,即:药物本身作为半抗原,进入人体后与蛋白质结合形成全抗原并刺激机体产生抗体。抗原与抗体结合形成免疫复合物,后者作为致热原,作用于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而引起发热。

    典型的药物热一般在用药后7-10天出现。如果病人以前用过该药并曾致敏,则当再次用药时,药物热可于数小时内很快发生。通常停药后2-3天,病人体温可恢复正常。一般说来,退热的 快慢与药物的排泄速度有很大关系。

    大量临床事实证明,几乎所有的药物均可引起药物热,其中又以抗生素所致的药物热最为多见。

    对于药物热的诊断,目前尚无统一标准,主要依据病人用药史,结合临床表现,同时排除导致发热的其它原因后方能作出诊断。以下几点可供参考。

    1、用药后体温上升或退热后又再度发热,但患者病情及化验指标均明显好转,发热原因无法用感染加重或继发感染来解释。

    2、热度随用药而升高,随药物排泄而降低,停药后体温通常可于48小时内恢复正常。

    3、药物热往往同时伴有药疹,关节肌肉疼痛及淋巴结肿大,化验血嗜酸粒细胞计数升高,常有特异性过敏体质。

    4、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发热。

    5、药物激发试验:即待病人体温恢复正常后,给病人试用小剂量的可疑致敏药物,若再度出现发热,则可肯定系药物所致。但是,这种方法有较大的危险性,不能作为常规使用,尤其禁用于药物热伴 严重药疹的病人,以免发生意外。

    预防药物热首先要严格掌握用药指征,防止滥用药物;其次是对易引起发热的药物要做到心中有数,在使用过程中密切观察,对药物热尽可能做到早期发现,及时停药或换药。, 百拇医药(王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