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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乱收费 患者可“拒付”
http://www.100md.com 2002年3月21日 《当代健康报》 2002.03.21
     国家制定《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

    医院乱收费 患者可拒付

    本报北京讯 建国以来,我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是以省为单位进行管理的,全国没有统一规范的项目标准,有的省服务项目高达6700多项,各地收费标准也不同。卫生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

    该《规范》对医疗服务项目分类、名称、涵盖内容和计价单位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总共3966项医疗服务项目中综合医疗服务类为86项,医技诊疗类988项,临床诊疗类2795项,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97项。

    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司长陈啸宏说:不在《项目规范》内的服务内容,各省级物价、卫生部门也没有批准的新项目,医疗机构无权收费。医疗机构绝对不能把一个服务项目分解成多个服务项目进行收费。比如患者进行心电图检查,在动态心电图检查费用中已包含磁带和电池费,频谱心电图和标测心电图检查费用中已包含电极费用,医疗机构收取心电图费用后,不可以对磁带、电池和电极另外收费。

    患者交纳了医疗服务费用后应当得到哪些相应内容的服务,《项目规范》也做了具体规定。比如,I级护理服务要求护士每15至30分钟巡视观察一次,根据患者病情测量其生命体征,进行护理评估。

    陈啸宏说,从今年起,各省必须按照《规范》制定政府指导价,各医疗单位要在政府指导价的基础上和所规定的上下浮动范围内确定本单位价格。患者就医时,如果发现乱收费项目,可以拒绝付费。

    (新 汶),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