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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病患者都要忌口吗
http://www.100md.com 2002年5月23日 《当代健康报》 2002.05.23
     皮肤病大多有皮疹,皮疹是“发”出来的,而有些食物又是“发物”。含有异种蛋白质的食物被人体吸收后,便会引起过敏反应,损害皮肤。所以,患皮肤病的人无论是在服药期间或在治疗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均应禁食带刺激性的食物,否则,即使处于稳定期的皮肤病,也会重新发作起来。

    有些皮肤病,如荨麻疹、神经性皮炎、瘙痒症、湿疹、脂溢性皮炎、过敏性皮炎、酒渣鼻等疾病,其发病与某些食物有密切关系,有些食物本身就是致敏原(引起过敏的因素)。那些有食物过敏因素的患者,在发病期间或疾病愈后一段时间内,应限制或禁食鱼、虾、蟹等海腥“发物”,禽类食品及葱、蒜、辣椒、酒类等刺激性食物。但是,也有些皮肤病与食物无多大关系,如疥疮、体鲜、白癜风等,不需要忌口。

    不同人群对某些食物过敏情况也不相同,通常一个人往往只对一两种食物过敏,因此,不要使禁忌食物的范围过大。日常生活中,常见有的人不管患了哪种皮肤病,也不管自己对什么食物过敏,凡是所谓的“发物”,统统忌口。结果由于忌口太多,时间长了会造成营养不良,影响身体健康,特别是对老年人影响更大。

    对于禁忌的食物并不是永远就不能吃了。在一般情况下,要待皮肤病稳定一段时间后,可以试探性地吃些过敏食物。可先从小量开始,如无特殊反应,可逐渐增加数量和次数。经过反复活训练,对原来过敏的食物,也可不再发生过敏反应。

    (王先龙),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