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速递 > 健康资讯 > 正文
编号:10758388
http://www.100md.com 2002年6月13日 当代健康报
     亚硝酸盐超标 威胁婴胎儿安全

    卫生部封杀

    “学儿乐”奶粉

    本报讯 据《人民日报》报道,卫生部日前发布公告,要求禁止销售亚硝酸盐含量超标奶粉。

    此前,卫生部组织部分省市对美国惠氏药厂爱尔兰有限公司生产的学儿乐奶粉、幼儿乐奶粉、金装幼儿乐奶粉、金装健儿乐奶粉、金装爱儿乐奶粉等产品进行了抽检。抽检结果表明,美国惠氏药厂爱尔兰有限公司生产的学儿乐奶粉亚硝酸盐含量超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七条规定,美国惠氏药厂爱尔兰有限公司生产的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学儿乐奶粉不得销售。因此,食用这种奶粉的儿童也应立即停止饮用。

    亚硝酸盐是一种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食品生产中用做发色剂和防腐剂,但其只要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使用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人体摄入0.3克至0.5克亚硝酸盐即可引起中毒,3克可以致死。另外,亚硝酸盐能够透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6个月以内的婴儿对硝酸盐类特别敏感,对胎儿有致畸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