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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善意的“欺骗”
http://www.100md.com 2002年9月23日 现代健康报
     现在“患者做手术必须由本人签字”了。此举有如一石激起千层浪,人们褒贬不一。支持做手术须由患者本人签字的规定,有一个很重要的理由就是这一规定充分尊重了患者的知情权。在我看来,这个理由听起来挺美。可在实际操作中,这种“知情权”却透着残酷,因为它没有考虑到患者的心理承受能力,即“知情权”带来的负面影响。上手术台前,病人的心理压力本来就很大,特别是对患有绝症的患者来说,上手术台本来就是“死马当作活马医”,这时让他们在“生死契”上签字,是很不近人情的。医生以解除患者痛苦为天职,患者的痛苦既有肉体上的,更有精神上的。医方在手术前将一些可能发生的危险全部告诉患者,让患者签字,“知情权”是给了患者,但也多给了患者一份精神上的痛苦。

    医院让手术患者签字,给予患者“知情权”的同时,更应该给予患者人文关怀。我认为医方应该根据患者的实际症状和心理承受能力,来灵活执行这一规定。不能因为需要免责的法律证据就非得让患者签字,让患者“享有知情权”。比如,我就是个心理承受能力很差的人,如果我患了绝症,我就希望医生能善意地欺骗我一下,告诉我只要动手术就有可能能迅速好转,让我在最后的时光里充分感受到人情的温暖。

    来源:现代健康报 , 百拇医药(江西省新余市人事局军转办 刘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