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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快结婚 怎有房子
http://www.100md.com 2002年12月19日 《当代健康报》 2002.12.19
     在年轻人中,我是一名工作近十年的“老同志”了,但去年,当单位上比我年轻的人都喜迁新居时,我却仍住在两人一间的集体宿舍,原因很简单——我没有结婚。

    单位一直都有“结婚才分房”的规定,而谈婚论嫁时,对方又提出“有房才结婚”的要求,到底是先结婚还是先分房,就像鸡和蛋的争论一样纠缠不清了。

    回首去年,最后一次福利分房时,整个单位都“炸”了,大家整天议论的就是分房,特别是我们没房的人就更满怀希望了。分房和结婚的关系又一次摆上“桌面”。

    结婚本是个人的私事,我相信它应有个顺其自然、水到渠成的过程。可福利分房的末班车,却打乱了这种程序,成了“闪电式”结婚的催化剂。周围的年轻同事快速结婚,大家明白谁拿到结婚证,就等于拿到了新房的准入证。那段时间,我的办公桌上老放着吃不完的喜糖,糖太多,大家都说不清到底是谁的喜糖了。

    我也努力作最后的冲刺,想加入“闪电式”结婚的行列,亲戚朋友全都动员起来帮我介绍女朋友,当然最有说服力、最有价值的砝码是“结婚后就有房”。我频繁会见人们介绍的女孩,朋友们开玩笑说,我那一个月见的女孩比我原来一年见的女孩都多。这种短平快式的见面并不适合我,见过一些女孩后,都无缘牵手。有的姑娘第一次见面就会问,“听说你结婚了就有房?”这一问,我知道还有比我更迫切需要房的人,但我不知道她是看好房还是看好我,对此我心存芥蒂。

    从快速结婚的战线上全线告退后,我又另辟战场,开始出入领导的办公室“软磨硬泡”,并给领导写下一封封据理力争的长信,历数了我对单位的贡献和不能结婚的原因。我工作了十年,而且大多数时间出差在外,少有机会去谈婚论嫁,我虽未结婚,但并不影响我为单位作贡献,我比已结婚的同志工作更投入、更努力,我只希望单位能破例考虑我的情况。我真不知是什么人从什么时候为什么而作出“结婚才能分房”这规定的。领导们虽对我的要求表示理解和同情,但又不能违反原则,不能破规逾矩,说口子一开,堵不住,有失公平的原则。我的最后努力失败了。

    热心人给我指点迷津,说可以找个人假结婚,分到房后再离婚,可我怕日后假戏真做,麻烦多,没敢答应。我从报上经常看到这种悲剧,我不愿这种事发生在自己身上。还有人说可以去买个假结婚证,说归说,我终究不敢一试。最后,我没能出具结婚证明,也没能分到同龄人那样的一居室或小两居。朋友们说本应到手的房却没分到,是个人资产流失,我无话可说,我又能做什么呢?我只能寄希望于个人贷款买房了,不管我结不结婚。

    我相信这故事不是惟一一例,还有很多人与我有过相同的体验和经历。听说,住房货币化后这类事情不会发生了,单身者也可贷款买房,结婚和分房那种莫名其妙捆绑上的关系也算告一段落了。我们可以更纯粹地拥有自己的真爱、真情和新房了。 (一佳),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