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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慈与《洗冤集录》
http://www.100md.com 2002年12月26日 《当代健康报》 2002.12.26
     你知道我国第一位法医学家宋慈吗?他著的《洗冤集录》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专著,所以,宋慈被誉为“世界法医学的奠基人”。数百年来,“听讼诀狱,皆奉《洗冤录》为圭臬”,成为处理死伤断案的法典和依据。从13世纪末到19世纪末,在国内一直沿用600多年,后世的法医学著作,大多以该书为蓝本写成。它比国外最早系统的法医学著作,即1602年意大利出版的菲德里所著《新编法医学》一书,早350年。该书出版后,很受到各国重视,先后被译为朝、日、英、德、俄等多种文字,流传广泛,成为各国审理死伤案件的重要参考书。

    宋慈,福建建阳人,进士出身,他总结了三次出任刑狱官的执法经验,并请教于医师,于1247年撰成《洗冤集录》5卷。宋慈强调法医必须带领忤作迅速前往现场,即时亲验。验尸时,切勿厌恶尸气,高坐远离,香烟熏隔,任听忤作喝报。检验程序分为初检、复检,并详细规定各种验尸格式和方法,先看顶心发际、耳窍、鼻孔、喉内、粪门、产户,凡可纳物之处,恐防暗插钉子之类,甚至光线明暗,均在考虑之内。在对各种机械性死伤原因的鉴别方面,着重于区别或鉴定其为何物所伤,是生前伤还是死后伤,是自杀还是他杀。并提出,伤口皮肉内收、死后肌肉收缩者为自杀,否则为他杀。

    继《洗冤集录》之后,1279年有《结案式》一书,首次同时提到法医学尸体检查、活体检查、物证检查三大组成部分,发展了《洗冤集录》。,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