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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医“杀”人不属医疗事故
http://www.100md.com 2002年12月28日
     人民网-江南时报

    (《两岁女童惨死在游医针下》报道6)

    本报讯(记者应志刚)游医“杀”了人,如何对受害者的死因进行鉴定,从而将“杀”人者绳之以法。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称不属于医疗事故,无法鉴定;公安机关表示,法医中心担负这一职责。

    前天,南京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称,游医因为本身就没有行医资质,不能将其看作医务人员,如果他的“医疗”行为致人伤残或者死亡,不能看作是医疗事故。鉴定办只对正规医疗系统中发生的医疗技术纠纷进行鉴定。南京市公安局的有关人士则答复记者,游医致人死命后,受害者的死因由法医中心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由司法机关对游医作出相应制裁。

    另讯昨天,南京市卫生局医改处熊处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报的报道引起了上级领导以及卫生局领导的高度重视。有关领导已经批示,责成相关部门严厉查处不负责任的部分工作人员,制定打击非法行医活动的行动方案。他表示,不日将会在南京各区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铲除“黑诊所”,打击非法游医的大行动。,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