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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十一日:“女大学生怀孕被开除”的反思
http://www.100md.com 2003年1月21日 新浪.伊人风采
1月11日《"谁之错"--一起女大学生怀孕被开除事件的反思》,本期嘉宾:吴若梅
     1月11日《"谁之错"--一起女大学生怀孕被开除事件的反思》

    本期嘉宾:吴若梅--《中国中学生报》主任编辑、北京人民广播电台《青春信箱》主持人。1998年创办《中国少年报》"知心姐姐信箱",接热线3万多个,受到中学生的广泛欢迎。著有《知心姐姐对你说》、《花季探幽》、《孩子的秘密》、《给雨季的你一把伞》等畅销书。在《中国妇女报》、《中学生时事报》、《今日中学生》等刊物开设了"知心姐姐工作手记";开办了家教"祝你平安"和"家教悟语"等。

    主持人:网民朋友们大家晚上好,欢迎大家又来到中国生殖健康网今天是周六,我们今天晚上两个小时是青苹果性健康,是有关我们讨论一下青少年的一些问题。那么我们今天请到的嘉宾是大家很熟悉的吴若梅老师,吴拉屎我们今天是不是要谈一个沉重的话题?吴若梅:我觉得今天的话题比较沉重,再一个不太好说。

    主持人:我们今天起的名字是谁之错,到底是谁的问题。可是我们到底想了想谁都有问题,或者谁做得都是理所应当的,我们今天也是想和网上的朋友们一起讨论一下关于大学生在校期间怀孕被学校开除,大家对这件事有什么想法,或者对相关的事情有什么看法。

    吴若梅:其实说成大学生怀孕被开除,就变成了怀孕就被开除。大学生在学校怀孕的并不是这例女孩,各学校全有。这女孩是宫外孕,一定要做手术的,然后让学生做出这样的决定,你说谁对谁错,根本没办法来说谁对谁错。好像是谁都有得欠缺的地方。

    主持人:我觉得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的,跟当事人的父亲,据报道说是一位拥有法学硕士学位的家长。

    吴若梅:认为这件事情是严重侵犯个人隐私,然后他支持孩子坚决抵制,提出上诉。

    吴若梅:要说提起上诉,或者要经过法律手段,我觉得至少这个人还有法律意识,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地提高,这个也是让人们高兴的事,敢去跟学校打官司,咱们不管它对错,保护自己利益的想法也好,信心也好应该说可喜可贺吧。

    主持人:今天讨论的不仅仅被开除,大学生同居怀孕,包括社会上法律的事情,我们和网上的朋友们各谈各的,也可能大家想到的其他内容我们都可以讨论一下。

    认可(过客)说:在大学里不是可以搞对象吗?为什么要开除???

    吴若梅:在中学这段大家在一个比较严谨的环境,无论学习还是生活的环境里过日子,那么这段时间爸爸妈妈他们也紧,到了大学以后人好像一下子放松了,到了大学了有一些人就风风火火地投入。可以不可以我倒认为可以,因为18、19岁的孩子到了该交男女朋友的时间了,其实搞对象也好,谈恋爱也好,不是决定终身,也不是搞对象就要发生性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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