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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容忽视的产前检查
http://www.100md.com 2003年2月9日 《现代护理报》 2003.02.09
     产前检查与产前诊断不同,产前诊断是选择性的,而产前检查是无选择的、普遍的产科保健。

    每个孕妇应该树立这样一个概念:怀孕不是生病,产前检查不是去瞧病。但是妊娠是个动态过程,怀孕可能出现各种问题,这些问题必须通过产前检查才能发现。在妊娠期要经常地、定期地进行检查,这是保护母亲和胎儿的极为重要的医疗程序。

    产前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定妊娠妊娠的确定越早越好,这样可以使孕妇及其丈夫尽早知道自己的义务,可以使他们更自觉地从妊娠早期开始,避免一些不良因素的影响,而妊娠早期对胚胎形成、胎儿器官的分化发育都是十分重要的。有些妇女,月经过期不来,有早孕反应,却不去医院确诊,这是不好的,因为关于妊娠早期应注意的事项,需要医生给予科学的指导。更有些妇女,虽然月经过期,依然烟酒不节,用药随便,这会危及胚胎和胎儿发育,甚至造成胎儿畸形。因此,一旦发现有妊娠迹象时,一定要及早去医院检查。

    二、产前初诊确定妊娠后,如无特殊情况(剧烈呕吐、发烧、流血、腹痛等),可在妊娠四个月左右进行一次产前初诊。这次检查是对孕妇全身情况、产科情况的一次基本的、全面的检查。

    产前初诊时,医生要详细地询问孕妇以往的身体情况,患病情况,婚姻家庭情况等。孕妇要尽可能详尽、准确地做出回答。

    孕妇的全面的身体检查,重点是心、肝、肾等重要器官的功能情况,要做一些必要的实验检查,如血尿化验、胸部透视等。

    产科检查要更为详尽,包括胎位、胎心、胎儿发育估计、骨盆测量、生殖道(产道)情况等。至此,对孕妇的身体和妊娠状况,可做出大致的评价,对一些疾病和并发症可及时给予处理,对孕期的营养、生活等可提出忠告,并约定今后的定期检查方案。

    三、产前随诊产前随诊是定期的医疗检查和医疗监督。一般地说,妊娠四至六个月,每个月检查一次;妊娠七至八个月,每半个月检查一次;妊娠九个月后,每周检查一次。遇有异常情况时,应随时去医院检查。

    每次产前随诊,重点是检查产科情况,但病人的血压、体重、尿蛋白等检查测量也是不可遗漏的。胎儿大小、胎位、先露部(如胎头)的下降情况、胎心变化等都是必查项目。如遇到不正常情况时,要及时给予处理,必要时要提前入院诊治。高危妊娠更是检查的重点。

    孕妇在妊娠三十八周时,如有条件,可找有经验的产科医生进行一次讨论,等于一次会诊和孕期小结(因为再有一、两周就要分娩了),医生有责任对孕妇的分娩方式以及注意事项提出预见性意见。

    可见,在严格医疗“监视”下的孕妇,会有很大的安全感,她的胎儿也一直是在医生的深切关照之下的,母子的健康也就有了更切实的保证。

    (四川省蓬安县济渡人民医院黄庆),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