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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生感的消解——老年人情绪调适琐谈之五
http://www.100md.com 2003年2月10日 《家庭医生报》 2003年第6期(总第887期 2003.02.10)
     “轻生”,俗称自杀,是以死了断自己生命的行为。老年人轻生的念头,多数是源于疾病,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长期疾病折磨给自己带来的心理困境,如久治不愈的痛苦和厌烦,生活自理困难或不能自理等;长期生病给家庭经济带来的困难;长期患病给老伴、儿女等周围亲人带来的麻烦与困难,甚至由此引起矛盾等。

    这些,都足以使老年人产生自怨自艾心理,导致情绪消沉,忧虑重重,感到自己的病不仅在折磨自己,而且也在折磨家庭,成了家庭的包袱,内心痛苦,既内疚又自卑,感到自己的生存已没有任何“价值”,轻生念头由此而生。

    另一方面,是长期生病招来的社会不良反馈。“久病床前无孝子”。难免有些儿女对护理产生厌倦,态度表现生硬,爱理不理,甚至言语不逊。同时,有些单位对离退休职工关心不够,对他们的实际困难不能及时解决等。

    这些,亦足以使老年人怨天尤人,烦躁不安,哀叹人生无情,加重了轻生情绪。疾病的好转无望,治愈的希望渺茫,身体痛苦,精神更痛苦,于是产生“活着无用,不如死了干净”。

    怎么对待老人的轻生感呢?

    第一、家属和社会对患病的老人应倍加关怀与体贴,鼓励老年人坚定地活下去。一般说,只要老年人心头仍有一丝温暖存在,他是不会轻易轻生的。

    第二、如果老人确实年迈,疾病确实治愈无望。社会和家庭也应千方百计配合医生,让老人尽量减少痛苦,直至生命终点。, 百拇医药(黄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