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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出门不退”
http://www.100md.com 2003年3月6日 《中国医药报》2003.03.06
     如今“大病进医院,小病进药店”已成为时尚。作为外行的消费者,有时难免买错药。药是治病的特殊商品,无法将就使用。于是买者只好拿着发票和完好无损的药品去药店退换。但药店经营者总是回答:出门就不能退换。理由是怕中了“掉包计”。&5.(]c;, 百拇医药

    笔者认为这种出门不退的做法不好。其一,不信任顾客,必然引起顾客的反感,失掉顾客。其二,自己经营的药品难道都看不出来?果如是,有谁还敢相信你店中卖的药品呢?其三,患者买错了药退不掉,只好弃之不用,这不是白白浪费药品资源吗?&5.(]c;, 百拇医药

    由此可见,药品出门不退,既不利于经营者又不利于消费者,还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应该改一改。怎么改?不妨学一学其他商家“不满意就退货”的做法。这样做,也许短时期内药店的利益会受到一些损害,但取信于消费者,以诚信为本,终究是不会吃亏的。&5.(]c;, 百拇医药

    笔者所在城市有个商场,刚开始实行“不满意就退货”的做法时,第一个月退货50万元,第二个月退货30万元,第三个月退货10万元。表面上看企业受到了损失,但实际上该商场营业额成倍增长,由当初的上千万元变成了上亿元,得利远远大于退货的损失。为啥?就因为取信于民,大家觉得在这家商场购物放心。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不满意就退货”值得药店借鉴。(李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