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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通过交通工具传播“非典”
http://www.100md.com 2003年4月17日 《当代健康报》 2003.04.17
     据新华社报道 卫生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各类卫生、铁路、交通、民航部门(单位)要建立沟通渠道和协调机制,严格堵住通过交通工具传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渠道。按照通知要求,在铁路、公路、水运沿线和主要航空站所在的地级及其以上城市,要设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留验站,并制定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留验预案以及接触者的调查、处理方案。对交通工具上发现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留验站负责留验观察和隔离治疗。任何地方都不得拒收。

    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要制定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预案。要对交通工具和车站、码头客运站、候机楼等相关场所进行经常性的消毒,在可能的情况下要保持交通工具和相关场所良好的通风。一旦在交通工具上发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要立即对交通工具进行消毒。

    通知还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向社会公布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留验站的设置地点和联系方式,并对留验站的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