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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借非典涨价的药店受处罚
http://www.100md.com 2003年5月10日 《中国医药报》2003.05.10
     本报讯 自郑州市政府对部分防治非典商品实施限价后,广大零售药店和生产厂商遵纪守法,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但是,也有一些利欲熏心的人顶风涨价,发不义之财。;, http://www.100md.com

    郑州市物价局继4月25日对15家违规经销防“非典”商品的商家处罚之后,27日又对6起性质恶劣、违规严重的案件进行通报。中国药材郑州公司联邦大药房销售的过氧乙酸每瓶500毫升进价37元,售价45元,每个口罩进价0.8元,实际销售4元。福利堂大药房销售的板蓝根颗粒每袋14元,而国家最高限价8.6元,高出5.4元。汇丰医药商店销售的“处方三”草药,每副销售14.4元高出国家规定零售价格6.4元。还有郑州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医药采购站、汝河大药房等6家企业分别受到3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款。同时,物价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一旦发现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者,可打电话举报。(廉春融;吴军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