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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641470
为了法律的尊严——安徽省药监系统首例行政诉讼案追踪
http://www.100md.com 2003年7月26日 《中国医药报》2003.07.26
     日前,灵璧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灵璧县药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事实清楚,主要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准确,驳回原告大庙乡卫生院要求被告县药监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声誉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原告大庙乡卫生院没有提起上诉。至此,安徽省药监系统首例行政诉讼案以灵璧县药监局胜诉告终。/, http://www.100md.com

    A、缘起/, http://www.100md.com

    2003年1月21日,灵璧县药监局对大庙乡卫生院进行药品监督检查,上午9时许到达该院。因院长陆军不在,县药监局局长赵胜臣与其电话联系后,陆军安排本院会计马坤、侯峰负责接待。局长赵胜臣和副局长汤波分别出示了行政执法证件,并说明了来意。马坤、侯峰以药库保管员不在打不开门为由,拒绝执法人员检查。执法人员无奈,只好于10时40分撤离该院。/, http://www.100md.com

    在返回的路上,执法人员经仔细分析后认为:该院拒不接受检查,一定有隐情。执法人员当机立断,杀了个回马枪。当执法人员于11时40分第二次赶到该院时,发现药库门已打开,有人正在向外搬移药品,执法人员迅速地向保管员韩涛出示执法证件,实施检查。/, http://www.100md.com

    经现场检查发现,该院药库内有大量灵璧县人民医院制剂室生产的大输液和未标注有效期的药品,执法人员当场依法予以登记保存。马坤等人不理解,对执法人员进行了质询。执法人员按照《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对医疗机构制剂的调剂使用问题和国药监注(2002)156号文件关于未标注有效期药品的使用问题对其进行了详细的宣传和解释。马坤、侯峰、韩涛仍拒绝在执法文书上签字并拒不提供药品标价,随后指使数十名职工闹事,怂恿不明情况的病人在路中央打吊针,锁上大门阻止执法人员和车辆撤离。执法人员只得耐心向院内职工和围观的数百名群众做工作。侯峰见执法人员人少力孤,又指使职工哄抢已被登记保存的药品,直至下午近5时,公安人员赶到增援时,执法人员才被解围。对当时该院阻挠、拒绝执行公务的情形,药监执法人员拍摄了大量照片。/, http://www.100md.com

    B、处罚/, http://www.100md.com

    随后,灵璧县药监局迅速研究决定,对大庙乡卫生院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其他医疗机构制剂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将该院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向县政府作了汇报并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过缜密的调查取证后,在该院未提出陈述申辩要求和听证的情况下,灵璧县药监局依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九条和《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的规定,于2003年1月30日对大庙乡卫生院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院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使用的制剂,并处以罚款38936元的行政处罚。

    C、诉讼6j[[*s, 百拇医药

    该院不服药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以“法律错误”“确定药品价格违法”等为由,于2003年3月27日向宿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行政复议。宿州市药监局经审查认为,灵璧县药监局对大庙乡卫生院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予以维持。随后大庙乡卫生院撤销了申请复议的要求,并于2003年4月22日以同样的理由向灵璧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提出让药监局撤销行政处罚决定、赔偿经济损失4.7万元并书面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6j[[*s, 百拇医药

    6月18日,灵璧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对大庙乡卫生院诉药监局具体行政行为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县药监局局长赵胜臣出庭进行答辩,从执法主体资格、原告违法事实、证据,到行政执法程序、处罚法律依据等一一陈述,并出示了大量的证据。在铁的事实和证据面前,原告方当庭承认药监局认定的违法事实清楚、符合法定程序并提出撤销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但原告方仍以“哄抢药品是该院职工个人行为”和“药监局认定的药品市场价格偏高”为由,要求庭上和解,从轻对其处罚,被药监局当庭拒绝。赵胜臣对原告方的理由和依据一一进行了驳斥:1.马坤、侯峰系原告正式职工,法人代表陆军安排二人负责接待药监局执法人员监督检查,其行为即代表原告方行为;2.药监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101条之规定,在原告方拒不提供药品标价的情况下,对原告周边地区的同级卫生院使用的同类品种价格进行了详尽的市场调查后认定的价格合法、合理,原告的理由纯属狡辩。6j[[*s, 百拇医药

    整个庭审过程历时3小时20分钟。6j[[*s, 百拇医药

    庭审结束后,记者就此案采访了宿州市政法系统惟一的“全国优秀法官”、本次审判的审判长、灵璧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吴永杰。吴永杰说:“像灵璧县药监局查处大庙乡卫生院违法使用药品一案这样违法事实证据收集得如此详尽、全面,使用法律法规准确,执法程序几乎无可挑剔的案卷,在我们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尚不多见。作为行政执法部门领导对法律法规学习和理解得如此透彻并亲自出庭答辩,在灵璧县也尚属首例。”(赵建祥;张勋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