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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阳光”照亮药监形象——随州市药品监管局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公正执法
http://www.100md.com 2003年8月2日 《中国医药报》2003.08.02
     本报湖北讯 湖北省随州市药品监管局从建局伊始,就把形象建设作为立局之本,全力构建“阳光机关”。通过一年多的不懈努力,该局以优质的服务,规范的执法行为,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肯定和好评。q/#s*, 百拇医药

    为行政相对人构建“阳光通道”。该局建局后以“一站式”服务为载体,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构建“阳光通道”。他们将内设科室职责、相关法律法规、行政审批项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并印制了5000余份《办事指南》。该局要求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人员对不能即时办理的审批项目,要明确告知申办人下次来的准确时间,避免群众走冤枉路。一位乡镇的同志办好零售药店审批手续后,激动地说:“我来之前听说办药店要送礼,来后才知道根本不是那么回事,一分钱礼没送,证就办好了。”去年,该局行政审批窗口受理审批件116件,全部在限时内办结,去年年底,该局行政审批窗口被市政府评为红旗窗口。q/#s*, 百拇医药

    加强监督,接受“阳光普照”。随州市药监局注重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尤其注意接受行政相对人和行风监督员的监督。该局从社会上聘请了29名行风监督员,及时将该局所开展的工作情况向行风监督员通报,定期组织行风监督员座谈,主动走访行政相对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时刻让各项工作和执法行为置于“阳光下”,这样既在一定程度上铲除了孳生腐败的土壤,又消除了群众心中的“阴影”。去年,该局在有关部门组织的行风评议中满意率达98%。q/#s*, 百拇医药

    规范执法程序,实行“阳光执法”。规范执法程序是公正执法的保证。为此,该局牢固树立程序公正意识,在监管过程中注重完善执法程序,防止越权或滥用职权现象发生。为了真正实现“阳光执法”,该局专门成立了案件审理委员会,加强对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管理和各类处罚案件的审查把关,制定了行政处罚程序,在案件的审理上推行了案件讨论和模拟听证程序,在执法中实行了立案、调查、审核、处罚“四分离”,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四制”,即执法公示制、督察制、责任制和错案过错追究制,确保每一环节都做到公开透明。该局组建一年多来,立案查处390余起,无一例错案和行政复议案件,塑造了公正执法的药监新形象。(罗勋英;杨卫东;曾铁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