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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不得“一仆多主”——广东为药学技术人员建“户口”
http://www.100md.com 2003年8月7日 《中国医药报》2003.08.07
     本报广东讯 在多家药店“挂名”,却并不“供职”,导致药店药师岗位形同虚设。近日,广东省药监局在公众网上推出“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信用档案数据库网上查询系统”,公布省内2┢飞⒕⑹褂玫ノ辉诓嵋┭ёㄒ导际跞嗽?br>的基本情况,以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此举旨在促使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自律,解决药品经营企业药师在册不在岗的老大难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用药需求。0o, http://www.100md.com

    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营药品的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其他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据了解,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广东省药品经营企业特别是零售药店存在药师“在册不在岗”的现象,虽历经多番整治但收效不大。有的零售药店聘请的药师同时“供职”于多家零售药店,有的甚至是药品生产企业或医疗机构的从业人员,仅在零售药店“挂名”而已,根本无法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药学服务。此现象引起了广东省人大代表的关注。在今年召开的广东省“两会”上,就有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加强药师管理的建议案。0o, http://www.100md.com

    广东省药监局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统一编制了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信用档案程序,将包括学历、专业技术资格类别等信息收集汇总后在网上公布,并要求药学技术人员已经在一个单位供职的,不能同时出现在另一单位员工名单上。同时,他们对药学技术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发生工作单位变动的,随时更新其在册、流动情况,避免“多头任职”。此外,他们还公布药学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和日常检查在岗在位情况、从业操守情况等培训记录和信用记录。(郭宇华;李志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