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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收购也应规范管理
http://www.100md.com 2003年8月12日 《中国医药报》2003.08.12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已颁布一年多,相应的配套条例、法规、办法相继出台,药品的管理已进入规范化,制售假劣药品的现象得到了进一步遏制,但在中药材的收购问题上仍然存在不容乐观的现象。v.*x/0, 百拇医药

    根据《药品芾矸ā?02条,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等。在此,中药材已列入药品中。但《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中均未涉及到中药材收购,就连2001年换发《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工作中,药材公司原有的药材收购项目也“不翼而飞”,纳入到哪一部分管理无从得知。v.*x/0, 百拇医药

    在我们这个偏僻的山区小县,中药材资源丰富,每年的连翘黄芩桃仁杏仁山楂五味子等中药材产量较大。目前计划收购已不复存在,药贩在收购药材时存在不少问题,如有的在收购中为争抢生意不顾质量好坏;有的甚至提前抢购,使得农民不等药材成熟便开始采收;有的为赚钱掺杂使假等,如此下去何以保证药品质量。为此,笔者提出几点探讨意见。v.*x/0, 百拇医药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配合有关部门制订关于加强中药材收购管理的具体规定。v.*x/0, 百拇医药

    二、中药材是药品,应实行证照管理制度,收购销售同为经营,不具备相应条件的,无《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收购中药材。v.*x/0, 百拇医药

    三、在中药材收购过程中,各级药监部门应加强管理,对收购中出现的掺杂使假现象,应按假劣药品进行查处,以免危害群众。v.*x/0, 百拇医药

    四、加大稽查力度,对调运的中药材必须由药监部门办理相关手续。v.*x/0, 百拇医药

    陕西省黄龙县药品检验所 邢鸣(邢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