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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640904
e网打尽假劣药品——药品稽查信息化建设初探
http://www.100md.com 2003年8月14日 《中国医药报》2003.08.14
     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以来,药监系统不断加大药品市场打假治劣的力度,浅层次的制假售假活动已得到有效遏制,利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制假售假,成为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新特点。在互联网时代喙懿棵湃绻绦赜么车男畔⒋菽?br>式,极可能贻误战机。只有加强药品稽查信息化建设,才能及时发现假劣药品的线索,并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1q, http://www.100md.com

    ◆信息平台形成资源共享1q, http://www.100md.com

    如何实现市、县两级药品稽查队伍的上下联动、协调一致,是各地药监部门一直在探索的课题。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势,实现市、县两级药监部门假劣药品信息资源的共享,可以有效解决以往上下级药监部门信息不通、稽查脱节的问题,形成稽查工作的合力。1q, http://www.100md.com

    为此,市级药监部门应配备专职的网络管理和维护人员,在互联网上建立假劣药品信息主页,并分为内部网页和外部网页。内部网页设置留言和记录板功能,市、县级药监部门根据各自的访问权限,在输入固定的用户名和密码后均可登录查询,并可将各自辖区内的假劣药品信息发布到内部网页上,各级药监部门依据这些信息开展全面稽查。外部网页向社会公开,群众只需登录就能查到假劣药品信息,在日常生活中提高对相关假劣药品的警惕性,并自发监督和举报。应注意的是,内部网页上公布的假劣药品信息应在一周或一月后再在外部网页上发布,即必须经过一段时间的保密期后才能向社会公开。1q, http://www.100md.com

    ◆现代通讯实现信息快递1q, http://www.100md.com

    在传统的稽查工作中,县级药监部门在查实假劣药品信息后,一般通过传真等方式向市级药监部门上报。市级药监部门在收到信息后,一方面上报给省级药监部门,一方面向辖区内其他县级药监部门通报;相关县级药监部门再开展稽查行动。这种传递途径和方式耗时过长,加之可能受到多种人为和客观因素的影响,极易造成时间拖延、信息不畅;而在此期间,尚未查封的假劣药品可能被出售或转移,制假售假分子也可能闻风而逃。1q, http://www.100md.com

    克服传统信息传菽J降娜钡悖衫檬只绦畔⑹迪旨倭右┢沸畔⒌目焖?br>传递,使信息在几分钟之内通报到相关辖区范围内的每位稽查人员。其具体运行方式是:市级药监部门的网络管理人员在内部网页上发现假劣药品信息后,将相关的药品名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等信息编成短信息,利用互联网向相关稽查人员的手机进行群发。无论何时何地,稽查人员可以根据信息的内容迅速展开稽查工作。1q, http://www.100md.com

    ◆三级网络全国“一盘棋”1q, http://www.100md.com

    药品打假治劣必须全国“一盘棋”。为此,要逐步在全国药监系统建立三级网络,即:国家、省、市三级药监部门分别独立建立自己的内部网页,发现假劣药品信息后通过网络层层上报,并将信息及时通报毗邻地区的药监部门,使信息以发现假劣药品的地点为中心,以最快的速度向周边地区辐射,从而形成全面堵截假劣药品的合力,让假劣药品无处藏身。(谭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