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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下放 标准提高 网点延伸——湖北省零售药店农村逾七成
http://www.100md.com 2003年8月16日 《中国医药报》2003.08.16
     本报湖北讯 记者报道 记者日前从湖北省药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目前,湖北全省共有药品零售药店7535家,其中县(市)级以下的农村药品零售药店5445家,约占了全省零售药店总数的七成多。g%ti, 百拇医药

    去年9月,湖北省药监局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许可证审批事权划分的规定,将零售药店审批权限全部下放给市、州药监部门;今年初,该局根据权责统一的原则,再次将零售药店间距的确定权限下放到市、州,使供药网点迅速向农村延伸。g%ti, 百拇医药

    为加快农村供药网点建设,湖北省药品监管局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全省药品零售经营市场的实际,制定了《湖北省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湖北省零售药店设置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细化办法、规范运作,并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评定标准》作为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进入市场的准入标准,做到坚持条件,严格标准,努力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各市、州药监局按照有关要求,在零售药店布点审批中进一步向农村基层倾斜。在近期受理开办的2747家零售药店中,地市级以上城市173家,县(市)级以下农村2574家。这些零售药店将在近期通过验收后取得许可证。届时,湖北全省零售药店共有10282家,其中,地市级以上城市2263家,县(市)级以下农村8019家,农村零售药店在全省零售药店的比例提高到80%。全省农村供应网点分布将更趋于合理,农民购药难状况将得到缓解。g%ti, 百拇医药

    在发展农村零售药店的同时,湖北省各级药监部门还支持和鼓励零售药店做大做强。该局一方面鼓励“小、散、单一”的药店向规模大、管理规范的药品连锁企业靠拢,一方面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以规范的管理、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诚信,通过改制、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改造“小、散、单一”的药品经营网点,实现规模经营和规范经营同步进行。(苏顺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