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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640557
药品包装应方便实用
http://www.100md.com 2003年9月13日 《中国医药报》2003.09.13
     编辑部:e#rg, 百拇医药

    国家药监局于2000年10月15日正式发布了《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使药品包装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但笔者在工作实践中发现药品包装还有亟待改进和完善的地方,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外包装材料质劣、外观粗糙不美观,不便于陈列、贮存和运输;二是药品的最小包装与药品的用法用量不匹配,给临床用药和自我药疗带来不便;三是大包装中有若干小包装,而说明书只有一份,在销售、使用时很不方便;四是有的药品包装上的生产批号为“见盒内”字样,这不便于药品的入库验收和经常性监督检查;五是有的生产厂家或公司为促销药品,在药品包装外再用非药品包装材料包装或附赠物品,该行为势必使药价上抬,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六是药品外包装改变太快,容易引起消费者的猜疑和监督检查的不便。e#rg, 百拇医药

    综上所述,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除必须符合国家药监局《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外,还应遵循方便、实用的原则,对药品包装外形的设计应追求美观大方,便于陈列与摆放;包装材料质量要合格,便于贮藏和运输;药品的最小包装与药品的用法、疗程、用量要相匹配,这样既方便患者也方便药剂人员;药品的生产批号必须打印在包装的外层醒目位置,批号位数应统一,便于药品经营、使用和监督检查;应禁止药品包装外用非药品包装材料的行为,尽可能保护消费者利益。e#rg, 百拇医药

    陕西省安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紫阳县分局 江远友(江远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