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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重选用“排毒”类制品
http://www.100md.com 2003年10月20日 《家庭医生报》 2003年第42期(总第923期 2003.10.20)
     近几年,由于广告的宣传,“排毒”概念已为民众所熟悉,各类宣称有“排毒”功能的产品更是充斥市场。众多商家高举“延缓衰老”、“增强免疫力”等招牌,声称产品能达到“去斑美容”、“减肥健身”、“调节肠胃”、“消除疲劳”等效果。跟着广告走的消费者,往往就会陷入虚假广告的陷阱,轻则无效破财,重者吃出毛病。

    针对″排毒″产品市场的混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00年3月发布74号文件,明确取消“保健药品”类产品,规定从2004年1月1日起″健字″号药品不得再在市场上流通。这样一来,加入中药的产品,保健品就是保健品,药品就是药品,二者应明显地加以区别。以前所谓的“排毒”类产品也被分成保健品和药品二种。排毒是属于中医治疗功效,只能用于药品的功效范围;而保健品不可能具有治疗功效,只可能具有国家卫生部规定的22种保健食品功能范围内的一种或数种,如润肠通便、调节免疫、调节血脂等功能,不能再宣传其具有排毒功效。但在目前市场的宣传资料中,仍有混淆、夸大等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发生,我们要注意辨别。

    为什么商家喜欢打“排毒”的招牌?因为体内有毒素沉积,是人人都害怕的,谁不想及早将它们排出体外?这一个口号有吸引力。实际上,确实也有不少人因经常性大便不畅或秘结而出现皮肤干燥、面色晦暗、雀斑色素沉着、乏力头昏、胃口不好等现象,是有一点象体内有毒素存留的模样。正常人中有不少是气阴两虚体质,长期习惯性便秘使她(他)们的容颜暗淡失色,这更使年轻女性烦恼不已。但是,一旦大便畅通,这些现象也会逐步消退,人也感觉轻松不少,由于见效较快,这类产品的销路就十分看好。我认为,通便只能是一种权宜之计,不是长久能用的方法,这类产品服久必有不良反应出现。要解决问题,还需要请医生帮助分析,究竟是体质使然,还是有慢性疾病存在,然后针对不同情况加以治疗或调养来解决根本问题。因为,″排毒″类产品,大多是添加了大黄、芒硝或芦苇等润肠通便的中药成分。长期服用大黄,会使肠黏膜组织受到不良的影响,有的还会对药物产生依赖性;芦苇久服对胃十二指肠黏膜有损害,有的还会造成妇女月经紊乱或停经。因此,选择“排毒”类产品要慎重。, 百拇医药(戴豪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