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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药类虚假广告有五大特征
http://www.100md.com 2003年10月20日 《中国医药报》2003.10.20
     据新华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最近的监测表明,乌鲁木齐市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广告违法现象比较严重。工商局提醒各族群众警惕形式多样的违法广告。)8}+2f', 百拇医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等部门近日联合捶ǎ谌ㄏ钫俟娣兑搅啤?br>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严厉打击这三类广告中的违法行为。据对乌鲁木齐市部分媒介统计,约有50%的医疗、药品广告违法或涉嫌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违法率约为30%。)8}+2f', 百拇医药

    自治区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处长吴孟彬说,虚假广告的基本特征一是虚假不实,夸大宣传,例如“治疗肝病的重大突破”等,与实际诊疗水平不符。二是超批文发布。有些广告主对批准文件任意增加内容,宣传治愈率和有效率,欺骗消费者。三是使用非医疗专业技术职务用语。专家、博士等头衔,在医疗广告中属禁用范围,却被人屡屡使用。四是发布法律明确禁止的广告。例如性病癌症乙肝等疾病的治疗,目前医学科学没有完全解决,许多广告主抓住患者求医心切的心理,宣称可以完全治愈。五是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例如,类似报道某医院、某专家的所谓“重大成就”,对消费者具有很强的诱惑性和欺骗性。(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