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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B超检查——妇产科医生的“眼睛”
http://www.100md.com 2003年10月27日 《家庭医生报》 2003年第43期(总第924期 2003.10.27)
     孕期B型超声波(简称B超)检查,不仅可了解胎儿的发育,还可提供胎儿在宫内的安危情况。这些都是医生隔着厚厚的肚皮无法看到的,怪不得人们把B超比作妇产科医生的“眼睛”。

    然而在B超检查中有人担心腹内的小生命会受到影响,因而拒绝检查。但对照观察表明,受过B超检查和未受过B超检查的孕妇所生子女在体质及智力上并无明显差异。因而可以说,B超对胎儿的危害甚小,只要不是无限制地,而是按照医生的需要而行B超检查,决不会出现什么问题。

    B超的次数应根据情况而定。正常情况下,为明确是否妊娠以及妊娠与停经时间是否相符,以便为推算预产期提供依据并及时发现胚胎异常等,应进行孕早期B超检查。为了解胎儿各组织器官的发育情况并及时发现畸形,如先心病、无脑儿、脑积水、脊柱裂、腹壁缺损、四肢短小、多囊肾、消化道闭锁等,可在孕4~5月时进行孕中期B超检查。孕7月以后进行的B超检查,是为了解胎儿在宫内的生长发育情况。, http://www.100md.com(王绍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