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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三慢七 限制乱开药
http://www.100md.com 2004年1月8日 《健康时报》 2004.01.08
     近日,北京市医保中心发出《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解答》,对定点医院的开药量做出进一步明确规定:医保定点医院为参保人员出院开药时,原则上不得超过7日量,行动不便的可开两周量。

    按照医保现行规定,医院开药需遵守“急三慢七”的原则,即急诊开3天量,慢性病开7天量。此次又进一步明确了出院带药量为7天,行动不便的可开两周量。但对于患10种特殊病的退休人员,开药量政策有所放宽:患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精神病、癌症、脑血管病、前列腺肥大的退休患者,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的,门诊最多可开1个月的药量。

    (李之恒),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