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1248582
“搭伴养老”应慎重
http://www.100md.com 2004年2月23日 《家庭医生报》 2004年第8期(总第941期 2004.02.23)
     “搭伴养老”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目前面临许多困扰。所谓“搭伴养老”,就是老年男女双方不进行结婚登记而生活在一起,实现晚年相互照料的一种生活方式。老年人“搭伴养老”现象受到专家、学者的关注。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姚远教授认为:“搭伴养老”有利也有弊,但弊大于利。“搭伴养老”的法律本质是非婚同居,无证同居。它未遵守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缺乏法律基础,因此不受法律保护。“临时夫妻”的现实使老年人双方在家庭生活的投入上持保留态度,潜在的心理压力增大。这种形式可能会被社会和子女们有条件地接受,但其违背道德原则和是非标准的内涵,也会成为影响家庭代际关系的潜在因素。

    中国老龄科研中心研究员徐勤认为,“搭伴养老”存在隐患,不应提倡。一些老人选择“搭伴”同居,有的图对方的财产,有的图对方的住房,有的图对方能照料自己,有的为解决子女的前途等等。由于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出现财产纠纷、第三者等问题时就很难解决。被骗钱财、被赶出家门的事例不时发生。同居老人一旦出了问题,可能比“搭伴”前的生活更加困难。, 百拇医药(华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