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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精神病复发 坚持服药是关键
http://www.100md.com 2004年5月24日 《家庭医生报》 2004年第21期(总第954期 2004.05.24)
     在日常的诊疗活动中,许多精神病患者及家属常常这样询问道:“医生,怎样才能避免和尽量减少精神病的复发?”的确,这不仅是精神病人家属所关心的问题,而且也是精神病防治的一个重要研究方向。有人经过统计发现,精神分裂症患者经过系统治疗后如果任凭发展,有40-70%病人可在一年内复发,或每月有10%病人复发,可见该病复发率之高。大量的研究资料结果显示,导致精神病复发的因素是综合性的,除了与疾病本身的性质、种类、严重程度,以及病前因素如性格、遭遇、家庭气氛等等因素有关外,最主要的因素就是能否坚持服药。

    由于精神分裂症病人多数是在急性症状缓解后1-2年内复发的,所以维持治疗时间需要在急性症状控制以后两年以上乃至更长的时间。当然也有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在维持治疗两年后,密切观察下试行逐渐减药;如果维持治疗期间病情波动,则在医生的指导下加大药物的剂量,维持治疗的时间需从完全控制复发后再继续服用3-5年;对于病情复发超过3次的,或者精神症状缓解不彻底的病人,则需要长期维持治疗,一般不考虑停药。药物维持不仅需要有足够的时间,还要有合适的剂量,通常为治疗剂量的1/2-1/4不等,具体剂量应由医生根据病人的病情和躯体情况来调整,病人和家属切忌自作主张,随意增加剂量或减少剂量。如果剂量不够,药物无法控制病情,将会导致病情波动、复发;而剂量过大,可能会带来一些不良反应,给病人的生活和工作带来诸多影响,使病人 的治疗依从性大大下降。

    总之,作为精神病病人和家属应该充分认识到维持治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治疗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预防精神病的复发。, 百拇医药(陈福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