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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立医院将允许私营
http://www.100md.com 2004年6月10日 《当代健康报》 2004.06.10
     本报合肥讯 安徽将进一步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部分公立医院将允许“私营”。

    据安徽省卫生厅提供的信息,安徽省有关部门正在制定措施,强化行业监管的前提下,对现有公立医疗机构体制和机制进行改革。鼓励发展民营医疗机构,多渠道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凡区域内有同类或重复的医疗机构,政府无力投入、经营管理困难的公立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委托经营、股份合作、股份制等形式,引进包括外资在内的社会资金。也可以采取整体出让的办法,兴办民营医疗机构。特别是在企业医疗机构分离、兴办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建设高水平专科医院等领域,鼓励民营资本进入。 (偶正涛),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