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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就开办 零售药店公开听证
http://www.100md.com 2004年7月22日 《北京现代商报》 2004.07.22
     商报讯(记者 徐慧)6月29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自己的政务网站上公布了《北京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新规”大幅降低了在北京开药店的“门槛”。昨天,记者从市药监局获悉,为进一步听取公众对《暂行规定》的意见,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于7月28日9时举行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代表名额为15名。产生的形式为:由市医药行业协会、市药学会、市执业药师协会推荐产生一部分代表;由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邀请有关的专家、学者和关心医药事业的社会人士担任一部分代表;同时,还将在申请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人员和消费者中产生两名代表。凡在此范围的人员,均可在市药监局政务专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定于7月20日16时始至7月23日16时止,届时,将依据申请报名的排序和医药专业熟悉情况研究产生。

    申请旁听的人员可在7月21日上午9时至7月22日下午4时的工作时间通过电话报名,以额满为止。报名人接到市药监局通知后,须于7月27日中午12时之前凭本人身份证到市药监局政策法规处领取旁听证。

    根据《暂行规定》,今后在北京“只要在工商部门办理了必要的核准手续,就可以到药监部门办理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申请。”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做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办人。不同意筹建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另外,开办药店的门槛也有所降低,以经营面积为例,就城八区而言,原来规定不能少于150平方米,现在改为不能少于100平方米;若有饮片经营,原来要求面积不能少于40平方米,现在规定不能少于30平方米。J083 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7号楼

    旁听人员报名电话:84551494

    联系人:史鹏程 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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