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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车不救急豫内乡县中医院被判赔偿
http://www.100md.com 2004年7月26日 《中国医药报》2004.07.26
     本报讯 “120”是全国统一的医疗急救服务电话号码,既方便了就诊病人,又为医疗单位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收益。前者受到社会称赞,后者让同行眼红,于是,各种“120”像雨后春笋般冒出来。2002年,河南省内乡县同一地区两个“120”急救车去接同一病人,却均弃危急病人于不顾,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今年7月2日,内乡法院一审判决其中一个“120”赔偿病人家属精神损失费5000元。据了解,“120”贻误抢救时机,使病人家属精神上难以接受而被判赔偿,无论在司法史上还是在医疗史上,均属首例。ayn, http://www.100md.com

    2002年10月18日16时,河南省内乡县湍江镇恐龙塔处,该县运输公司职工聂泽运驾驶摩托车与一辆大货车相撞。事故发生后,过路群众先后拨打了内乡县中医院急救电话5333120和内乡县人民医院急救电话120,并报了警。县中医院的急救车首先到达事故现场,医生进行检查后发现,聂瞳孔散大、固定,颈动脉搏动消失,头骨粉碎性骨折,呼吸心跳停止。医生认为,县中医院无CT作脑部检查,技术水平、条件均有限,无力救治,故未对伤者进行救治即离开了现场。而在中医院医生给伤者检查的过程中,县人民医院的急救车也赶到了事故现场,医务人员看到县中医院的救护车已先期到达,于是调头返回,未上前协同抢救伤者。两家医院的救护车先后离开事故现场后,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交警勘验现场时,围观群众发现聂泽运身体还在蠕动,聂的同事即用手机再次拨打了120。15分钟后,县人民医院的救护车再次赶到现场,将聂拉回抢救。两天后,聂泽运死亡。ayn, http://www.100md.com

    聂的家属认为,两个“120”均负有延误抢救的过错责任,于是将他们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共同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并在电台及相关报刊上赔礼道歉。ayn, http://www.100md.com

    内乡法院经审理认为,内江县中医院弃危急病人于不顾,开车离开现场,影响了及时抢救,应负一定的过错责任。考虑到聂泽运的死亡是因交通事故直接造成,肇事方已给予其经济赔偿等因素,县中医院赔偿聂家属精神损失费5000元较妥。县人民医院在施救过程中没有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至于聂的家属要求公开道歉的诉请,尽管县中医院有一定的过错,但也属过失,没有公开道歉的必要,故该项诉请法院不予支持。ayn, http://www.100md.com

    (程相鹏 冯雁)(程相鹏;冯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