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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634615
卫生部要求医疗保健机构免费开展婚前保健咨询和指导
http://www.100md.com 2004年9月4日 《中国医药报》2004.09.04
     据新华社讯 卫生部最近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医疗、保健机构免费开展婚前保健咨询和指导,以适应全国婚前保健工作面临的形势,提高公众对婚前保健服务的利用。通知指出,婚前保健是《母婴保健法》规定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自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来,由于实行自愿婚前医学检查制度,全国婚前保健工作出现了新的情况,婚检人数急速下降。据初步统计,目前全国婚检工作量不足往年十分之一。各地孕期检查发现的传染病及影响妊娠的各类疾病自2004年初以来明显增多。这将严重影响广大群众尤其是下一代的健康。q/#s(, 百拇医药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提高对婚前保健重要性的认识,克服畏难情绪,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农村的工作方向,把经常性宣传与重点宣传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地妇儿工委、妇联、工会、社会团体的作用,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使公众了解婚前保健的主要内容和对自身的益处,提高自觉婚前保健的积极性。要积极主动与民政部门及婚姻登记机构联系,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共同做好新婚人群的健康教育。q/#s(, 百拇医药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组织医疗、保健机构开展针对新婚人群的免费婚前保健咨询和指导。根据有关婚前保健服务的法律规定,在严格审批许可的基础上,扩大开展婚前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范围,为群众主动婚前保健提供方便。婚前保健服务机构要转变观念,改进服务模式,提高婚前保健服务质量;加强医务人员培训,保证婚前保健咨询和指导的科学性与实效性。要结合新婚者自身需要,提供针对性强、科学实用的知识和信息。在新婚人员自愿的基础上,提供个性化医学检查项目,合理收费。各地妇幼保健机构要把提供免费婚前保健咨询和指导作为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率先向公众推出。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为医疗机构免费提供婚前保健服务提供保障,积极争取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