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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634506
加强部门沟通协调 严打违法药品广告——北京部分医院违法药品广告泛滥的现象调查及对策探讨
http://www.100md.com 2004年9月9日 《中国医药报》2004.09.09
     目前,北京部分医院成了一些违法药品广告泛滥的“重灾区”。这不仅干扰了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而且对患者的身体健康构赏病U庑┮皆合铝舜罅ζ?br>抵制违法药品广告,但效果都不明显。违法药品广告为何屡禁不止?怎样才能彻底根除它们?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走访了北京多家医院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等相关监管部门。}l, http://www.100md.com

    ■违法广告“垂青”北京知名医院}l, http://www.100md.com

    7月31日上午9点,记者来到北京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在泌尿科候诊区,一位20岁左右的小伙子向患者发放一份名为《健康与科技》的小报。这位小伙子“训练有素”:不仅动作熟练,而且“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一看到医生、护士或医院其他工作人员经过,就若无其事地坐在椅子上,假装候诊的患者或家属;一旦瞅准“机会”,便马上“行动”。}l, http://www.100md.com

    10点40分,记者来到北京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在这里,记者没有发现发放违法药品小广告的人,但却发现了几份名为《医药文摘》、《大洋医报》和《新健康》的小报,散乱地摊放在院子里的台阶和候诊区的座椅上。据医院保安人员介绍,这是他们收缴违法药品广告时遗漏的。}l, http://www.100md.com

    随后,记者又暗访了协和医院、北京医院、同仁医院等多家北京的知名医院,都发现了类似情况。}l, http://www.100md.com

    从表面来看,违法药品广告的发放似乎杂乱无章,但实际上,其发放行为却有一定的规律:发广告的人大多选在清晨和中午的时间段集中发放,将违法药品广告放在医院走廊和座椅上,其他时间则展开“游击战”,将违法广告藏在背包或衣服中,见缝插针,直接向患者发放。当医院工作人员来检查时,他们就“见风使舵”,根据检查人员的行动时间做出相应的调整,采取你来我走、你走我来的方式周旋。他们不仅有一定的“行动计划”,而且有严密的组织机构,实行分层包干,落实工作量,将“收入”与“工作量”挂钩。协和医院保卫处一位工作人员为记咛峁┝艘环荽印氨本┚啪欧皆尽敝鞴苋嗽蹦抢锩皇绽吹摹耙滴窆?br>作计划分布表”。从这份“分布表”上可以看出,该公司将广告发放的业务范围划分为3个大区和4个小区,将北京38所知名医院“尽收眼底”。“业务工作计划分布表”不仅对每个区、每日发放量做出明确的规定,从500份到2000份不等,而且对每位发放人员的“业绩”也有“硬指标”的考核,少则几十份,多达几百份。}l, http://www.100md.com

    违法药品广告的投放数量如此巨大,令北京的不少知名医院十分头疼,也让多数患者烦恼不堪。北京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一位工作人员指着满满一柜子没收来的违法药品广告对记者说,这只占收缴总量的百分之一,而另一位工作人员则拿出一大獭氨Vな椤保嫡庑┒际潜坏背∽プ〉奈シü愀娣⒎湃嗽毙吹?可立下“保证书”后他们很快又“重操旧业”。

    相比较而言,北京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北京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肿瘤医院、人民医院等堪称违法药品广告泛滥的“重灾区”。为什么一些知名医院成为违法药品广告的“靶子”呢?通过采访,记者总结出三点原因。r7, http://www.100md.com

    首先,违法药品广告的发放量与医院知名度和就诊人数成正比。北京知名的大型综合医院几乎都成了违法药品广告发放者的“标靶”。如北京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连续8年日门诊量居北京市医疗机构之首,其门诊大厅的日流动人数有时高达7000人,这不仅为发放违法药品广告提供了稳定的“客流”,而且为不法分子撑起一道隐蔽的“屏障”。r7, http://www.100md.com

    其次,违法广告“垂青”康复性医院。由于违法广告宣传的药品多是抗肿瘤药物和保健品,因此,与治疗性医院相比,康复性医院的违法广告泛滥程度更为严重。位于左安门的肿瘤医院就是一个典型的“受害者”。在这家医院里,不仅经常可以看到违法药品广告,甚至在医院周围也随时可以遇到发放违法药品广告的人。r7, http://www.100md.com

    再次,违法广告泛滥程度与医院管理有一定关系。管理严格的医院,违法药品广告出现的情况相对较少。宣武医院不仅在大门入口处设立数名保安值勤,对进出的人员进行严格管理,而且在门诊大楼里,也有数名保安巡逻。这种“阵势”在一定程度上“吓”住了那些发放违法药品广告的人,使他们不敢轻举妄动,因此,该院的就医环境也比较干净整洁。r7, http://www.100md.com

    ■宣传夸张严重违反相关法规r7, http://www.100md.com

    在医院周边和院内发放的药品广告虽然五花八门,但其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3种情形。r7, http://www.100md.com

    第一,未经审批擅自发布药品广告。一张名为《健康与科技》的小报将某药鼓吹为“美国研制抗癌产品”,而记者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政府网站(http://www.sfda.gov.cn)上却未检索到该产品的任何信息。《新健康专刊》所鼓吹的药品,情况也如出一辙。按照《广告法》和《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广告在发布前,必须经药品监管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批,未经审批不得发布。在药品广告发布中没有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属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的广告,其行为违法,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自然毫无保证。r7, http://www.100md.com

    第二,任意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夸大疗效宣传。这种情况包括篡改广告审批内容进行虚假宣传,夸大药品作用;增加适应症,进行虚假宣传;使用绝对化用语;删改已经审批的适应症内容。有些违法药品广告盗用诸如“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中国药理学会”、“美国哈佛大学医学中心”等权威部门的名义,有的利用所谓的“医学专家”和“药师”为其产品“摇旗呐喊”,有的以所谓“患者”的“现身说法”,渲染药品的神奇功效……一张名为《医药文摘》的小报所宣传的“国内第一个真正‘准’字号灵芝抗癌药品”,号称是包治百病、起死回生的“仙丹妙药”,可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政府网站上,记者查询到的该药审批内容只有寥寥数语,仅对药品的材料、药效、适应症等进行了客观描述。

    第三,处方药在大众媒介上发布广告。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我国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才能购买、使用;非处方药可以自行购买、使用。与此相适应,《药品管理法》对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广告也提出了不同要求:非处方药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后,可以在大众媒介进行广告宣传;而处方药则不允许在大众媒体进行广告宣传,也不能以任何形式进行以大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然而,记者发现,一些小报根本就不管这一套,比如前面谈到的一种药品,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政府网站审批的内容中,明确提示“请按医生处方购买和使用”,但在《医药文摘》上,这样的提示却被“省略”了。名为《大洋医药》的小报所宣传的药品,情况一模一样。7x|4*, http://www.100md.com

    违法药品广告大多“身犯数罪”,而且,有的广告宣传的药品曾多次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曝光。7x|4*, http://www.100md.com

    ■根治“顽疾”必须形成治理链条7x|4*, http://www.100md.com

    违法药品广告发放者以某些医药企业为依托,以某些经销代理商为堡垒,在利益的驱动下,以医院为“阵地”,以患者为“客源”,既打“运动战”,又打“游击战”,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违法广告传播“链条”。对违法药品广告的整治涉及多个部门,因此,必须加强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一条治理“链条”,找准违法行为的“要害点”,全面出击,各个击破。7x|4*, http://www.100md.com

    在采访中,作为受害方之一的医院均表示,将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大管理力度,清除违法药品广告,还患者一个干净的医疗环境。有些医院已经开始了专项整治。北京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除了在门口加强巡查之外,还派便衣在各候诊区巡逻。一些医院呼吁,各医院应当联合起来,互通信息,对违法药品广告进行联合防治。7x|4*, http://www.100md.com

    宣武区城管部门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说,违法药品广告的发放者比较“狡猾”,查到他们的时候,手里往往只拿几张小广告,身上不带一分钱,虽然按规定我们可以没收他们的广告并处以罚款,可我们却拿他们没一点办法。另外,我们可以对他们进行调查,但是这些人员普遍经过“专门训练”,一般不会说出指使他们发放违法广告的公司,而按照规定我们的调查时间又不能超过24小时,这些都给我们的查处工作造成了一定困难。再者,这些发放违法广告的人多是外来流动人口和京郊无业人员,为贪图几个“小钱”而被企业廉价雇佣,抓住他们只能“治标”,不能“治本”。因此,城管部门也在探索标本兼治的路子。目前,他们正在开展一次名为“迎国庆,创首善”的专项整治活动,加强与工商和公安等管理部门的沟通,对违法药品广告进行大规模清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根除一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药品广告是先经监管部门审批才能发布的,但一些不法企业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广告,给查处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目前,工商部门已意识到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并加强了工作的主动性,既加强源头治理,也加强后期检查,通过畅通举报渠道,更早、更多地发现违法广告并予以坚决打击。m74}jg&, http://www.100md.com

    北京市药监局的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说,对于违法药品广告,各级药监部门的态度十分明确,那就是——“要像打击制售假劣药品一样打击虚假药品广告!”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部署,将打击违法药品广告与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抽验和专项整治、药品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走一条综合治理之路。m74}jg&, http://www.100md.com

    北京市药监局朝阳分局市场监督科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说,违法药品广告屡禁不止的原因有多方面,但重要的一点是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企业屡屡发布违法广告,无非是想通过虚假宣传实现利润最大化,而广告违法行为被发现的“后果”不过是被撤销广告批准文号,并不足以触及企业的“神经”,让他们感到“心疼”。好在,自去年以来,各级药监部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部署已经加强了对违法药品广告企业生产经营质量的监督,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这意味着药监部门将从深层次加强对违法药品广告的监管。m74}jg&, http://www.100md.com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说,为了给广大人民群众识别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宣传内容的真实性提供有效而便捷手段,并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力量,加大对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行为的监督力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自今年7月1日起,已将全国所有审查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内容通过政府网站(http://www.sfda.gov.cn)向社会公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还定期将违法药品广告进行汇总,并将企业名单在网站上曝光。m74}jg&, http://www.100md.com

    最后,这位负责人透露,他们正考虑与工商和司法部门合作,组织一条“流水线”式的治理队伍,从违法药品广告的源头开始,到其发放的终端,找准“七寸”,一查到底,争取彻底揭下这块粘在人民群众眼皮上的“狗皮膏药”,还群众一个干净的用药环境。 □实习记者 鲁太光 田叶m74}jg&, http://www.100md.com

    ■法规链接m74}jg&, http://www.100md.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四条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有下列内容: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比较的;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m74}jg&, http://www.100md.com

    第十五条规定:国家规定的应当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的治疗性药品广告中,必须注明“按医生处方购买和使用”。m74}jg&, http://www.100md.com

    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m74}jg&, http://www.100md.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药品广告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未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发布。m74}jg&, http://www.100md.com

    处方药可以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介绍,但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m74}jg&, http://www.100md.com

    第六十一条规定: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m74}jg&, http://www.100md.com

    药品广告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利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学者、医师、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m74}jg&, http://www.100md.com

    非药品广告不得有涉及药品的宣传。m74}jg&, http://www.100md.com

    第六十二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批准的药品广告进行检查,对于违反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广告,应当向广告监督管理机关通报并提出处理建议,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处理。 (鲁辑)(鲁太光;田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