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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种疼痛需及早就医
http://www.100md.com 2004年9月30日 《当代健康报》 2004.09.30
     人体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有某个部位的疼痛,何种疼痛需就医成了一个问题。

    牙痛:受到冷热刺激后牙齿疼痛,过后消失,这是龋齿或牙釉质磨耗引起的;自发性剧痛、跳痛,这是牙髓发炎所引起。前者不一定急于就诊,后者应立即就医。

    胃痛:一般的胃炎、消化不良在2小时内大多能缓解,超过此时间,持续性胃痛,很可能存在某种严重疾病。

    腰腿痛:一般认为2天内疼痛能自行减轻者为轻度腰部损伤,超过2天说明肌肉和肌腱已损伤或撕裂,不及时治疗会使外伤炎症加重,引起慢性肌肉痉挛。同时,轻度腰部扭伤,疼痛范围局限,如疼痛波及臀部及两腿,必须去医院诊治。

    脚踝扭伤:这是韧带、肌肉软组织的挫伤,细小毛细血管可能破裂,引起局部瘀血肿痛。一般一星期内疼痛便会减轻或消失,超过这个期限者应就医。

    碎片切伤:碎片取出后,疼痛可立即消失,疼痛未减或大量出血,应去医院检查。

    皮肤割伤:24小时内疼痛逐渐减轻,超过这个期限,有可能发炎。

    必须指出的是,对于体表(肌肉、皮肤、牙齿等)疼痛的时限比较有参考价值,安全性也大;而内脏痛则不然,变化很大,疼痛程度不一定与病情呈正比,除去疼痛时间外,还应结合疼痛的部位、性质、有无放射及其他体征检验异常一并分析。如果出现胸痛、腹痛等内脏疼痛时,最好还是及时去医院诊治。

    (徐井芳),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