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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孕八不宜
http://www.100md.com 2004年10月7日 《当代健康报》 2004.10.07
     1.患有影响怀孕的疾病,应积极治疗,待病情稳定或治愈后再怀孕,若近期内接触了某急性传染病患者,应在排除感染后再受孕。

    2.新婚期间不宜受孕。新婚期间青年夫妇往往十分疲劳,婚礼上难免要吸烟、饮酒。蜜月旅行的夫妇更因旅途劳累,卫生条件差,上述一系列的不良因素可影响胚胎发育。

    3.吸烟、饮酒期间不宜受孕。烟、酒中的有害物质可影响精子和卵子的质量以及胚胎发育,故凡有烟、酒嗜好的青年夫妇最好在受孕前3个月戒烟和避免酗酒。

    4.情绪波动时不宜受孕。紧张情绪能影响胎盘和子宫供血,会使胎儿发育迟缓,造成体重轻、早产,甚至畸形。因此,准备受孕的妇女如有情绪波动,心情不愉快时,最好是推迟受孕。

    5.服用避孕药的妇女不宜停药后马上受孕。服用避孕药的妇女,应在停药6个月后方可受孕。使用宫内节育器避孕的妇女,在取出节育器后,子宫内膜需要一段恢复期,故应待月经来过2~3次后方可受孕。

    6.多次接受X线检查后不宜受孕。多次接受X线检查,尤其是腹部照射了X线后,需待3个月后才可怀孕,以免影响胎儿发育。

    7.不良环境中不宜受孕。很多妇女因职业原因,接触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应在受孕前一段时间内避免接触。另外,在放射线高和高温环境中工作的妇女,也应脱离一段时间后再受孕。

    8.营养状况差的妇女不宜受孕。营养状况较差的妇女计划怀孕时,就要着手补充营养。而对体重过重的妇女,在怀孕前要尽量调整,力图达到较为理想的体重标准。 (李慧文),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