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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药砷盐检查的有机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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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成药中的砷元素的来源,可能来自组方中的矿物药本身(如雄黄等),受地质环境污染或农药污染的中药材原料,受药材加工炮炙与成药生产过程中的污染。

    砷作为有毒元素[1],其检查在食品、化妆品、药品标准中均有限量规定。随着社会进步的要求,中药砷盐检查越来越受到重视。

    1.目前中药砷盐检查有机破坏中常见的问题

    样品中砷盐检查结果的准确与否,样品的前处理相当关键。但是,在《中国药典》的附录里[2,3],有关砷盐检查,截至2000年版,只收载了砷盐的"检查法",样品的前处理缺乏具体的操作或指导原则。卫生部药政管理局颁布的《中药新药研究指南》[4]在《药材药学研究的技术要求》中有所阐述,但受到的关注不够。此外,可供参考的中药材、中成药中的砷盐检查样品前处理的方法很少,目前中药新药申报资料的砷盐检查在供试品前处理上存在以下不足:

    1.1 未根据测定对象的差异选择方法

    常见的操作描述有:"取本品1g(或1ml),依法测定......"。由于中国药典附录规定砷盐检查"按各药品项下规定方法制成" [2,3],此描述即供试品不经任何处理,直接测定。对绝大部分有机物来讲,未经方法学比较,此法可能欠妥。在美国药典27版附录<211>砷盐[5]中,就两种供试液处理方法的适用性说明为:一般情况下,方法I(直接测定)用于无机物,方法II(湿法消解)用于有机物。

    在砷盐检查中,无机物是可以直接依法测定的,如:氧化锌、氧化镁、盐酸、重质碳酸镁[3],等。但是,由于有机物对砷盐可能存在吸附、络合等作用影响检出,所以一般有机药物中砷盐的检查均应先进行有机破坏。在化学药品中,不经有机破坏而可以直接依法测定的有机药物不多,一般为:氨基酸及其盐类,可溶于水的脂肪族有机酸(如:乳酸、枸橼酸、葡萄糖酸钙,等),等[3]。

    由于中药复方中有机物的情况较为复杂,建议对具体品种建立方法时,作有机破坏与不经有机破坏的试验对比,并对选定的方法作方法验证。

    1.2 未考虑有机破坏条件不当引起的损失

    常见的对有机破坏的操作描述有:参照《中国药典》重金属检查法灼烧,"取供试品一定量,缓缓炽灼至完全炭化,放冷,加硫酸0.5~1.0ml,使恰湿润,用低温加热至硫酸除尽后,加硝酸0.5ml,蒸干,至氧化氮蒸气除尽后,放冷,在500~600℃炽灼使完全灰化。" [2、3]

    由于砷为较易挥发损失的元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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