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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良反应药品不是“毒药”
http://www.100md.com 2004年11月15日 《家庭医生报》 2004年第46期(总第979期 2004.11.15)
     如今,很多消费者甚至部分医护人员认为,有不良反应药品就是质量问题,甚至觉得是毒药。于是有些医疗机构不愿意将用药后发生的不良反应上报有关部门,造成在不同的患者之间出现同一种药品不良反应,严重损害了患者的身心健康。

    专家认为,有不良反应的药品并不是毒药。药品有利于人们防病治病、调节生理功能、提高健康水平,然而,由于科技水平、人类认识等因素的局限,以及人体的个体差异性,人们在利用其有效性的同时,不可避免地承受着它所带来的药品不良反应的风险。而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因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任何药品在治疗疾病的同时都可能产生不同程度的不良反应,要认真阅读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一旦用药后出现不适情况,应及时咨询医师,采取措施,保证用药安全。只要措施得当,药品不良反应可以防止或将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百拇医药(王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