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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拒收重症病人 拷问医保费用定额制度
http://www.100md.com 2004年11月22日 中华女性网
     报载,江苏徐州一位77岁的老太太不慎在家中跌倒,双侧胯骨断裂,病情严重,需手术治疗。可当她的家属将其送到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就治时,却遭到医生的拒收,理由是享受医保的病人伤势过重医院不予接收。当班医生对拒绝为重度跌伤老人治疗的解释为,自己手中只分到两个住院医保名额,名额用完了就不能再接收医保病人。从这位跌伤老人拍摄的X光片中可以看出,伤者必须住院开刀治疗,而这笔医疗费用远远超过医保费用定额。医院有规定,对于多余的费用,谁接收的病人,谁就得掏这笔钱。所以他只能拒收这位重症跌伤的老人。

    事实上,重症医保病人在定点医院求医遭拒并不是偶然事件。现在不少医保定点医院,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对重症病人推诿的现象。究其原因,都是由于医院为医保病人设定了一个医保费用定额。对于医保病人,特别是需要住院的重症医保病人,其住院治疗费用如果预计将要超过这一定额,医院就会流露出不愿意救治的意思。就算重症病人有幸被医院收下了,当该病人的治疗花费超过这个定额时,医院就会通过各种办法让病人提前出院,或“建议”其转到别的医院就治,或者直截了当告诉病人,你的医疗花费已经超过了医保定额,要么自己掏钱继续就治,要么就另请高明。

    可以说,一些地方推行的医保费用定额制度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可以起到节约有限的医疗资源的功效,另一方面,它也会让医疗服务的水准大打折扣。对于医院来说,拒收重症病人也有难言之隐:财政投入不足,医院日常运转所需的资金,更新设备的投入,以及医生的奖金和补贴等,无一例外地都必须依靠病人交纳的医疗费用来开支。当重症医保病人的医疗费用突破医保费用定额,使医院和医生的经济利益蒙受损失,一些医院将重症病人拒之门外也就不足为奇。

    毋庸置疑,要想从根本上消除医保医院拒收重症病人的现象,仅仅靠倡导“救死扶伤”的医德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从制度体制加以矫治,更要有赖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险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当然,在现行的“低水平、广覆盖”的医保原则尚未改变的情况下,医院不能仅仅将眼睛盯在经济利益上,而更应该充分发扬人道主义,不能因算经济账而对危重病人“见死不救”。对于医保管理部门来说,更应盘活存量的医疗资源,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地统筹安排,灵活调度,将有限的医疗费用用在刀刃上,才能切实避免医保定点医院将重症病人拒之门外事件的再度发生。(吴学安),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