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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633093
邱县三项制度规范新开办药店
http://www.100md.com 2004年12月2日 《中国医药报》2004.12.02
     ■事件+, http://www.100md.com

    今年以来,河北省邱县药监局对新开办药店实行三项制度,规范其经营行为。+, http://www.100md.com

    实行严格的资格审验制度。对申请开办新药店,邱县药监局严格依据验收标准,对其软、硬件设施、设备进行验收,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的,一律不予办理开办手续。+, http://www.100md.com

    实行与经营者谈话制度。该局工作人员主动与新开办药店的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谈话,并告知其国家药品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同时,详细询问其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想方设法帮助其解决。+, http://www.100md.com

    实行保证书制度。针对零售药店易存在经营过期失效药品、变质药品和假劣药品的问题,邱县药监局与新开办药店的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签订“保证书”,要求药店从正规渠道购进药品,定期清理过期、失效药品,并完善药品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http://www.100md.com

    (张书瑞)+, http://www.100md.com

    ■评说+, http://www.100md.com

    让新开办的药店签订保证书,一些地方药监部门这种做法的初衷无非是想激发企业守法经营的主动性。然而,保证书只是形式上的一种承诺,签了保证书并不代表企业一定要守法经营;一旦其违背承诺,在经营中出现问题,药监部门也不能拿保证书来“说事”。因此,无论从监管部门或行政相对人的角度来看,更重要的工作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让大家都诚信经商,同时,药监部门要加强对新开办药店的监管,对违规者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张书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