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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死亡率:农村比城市高2.4倍
http://www.100md.com 2004年12月27日 《中国医药报》2004.12.27
     本报讯 记者赵笑梅报道 2004年全国妇幼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透露,2003年农村孕产妇死亡率是65.4/10万,是城市27.6/10万的2.4倍;农村婴儿死亡率为28.7‰,是城市11.3‰的2.5倍。卫生部有关人咳衔妥≡悍置渎拾樗娴谋?br>然是高死亡风险率。/, http://www.100md.com

    卫生部1998年全国卫生调查结果显示:中国农村平均住院分娩率为43.4%,有些农村住院分娩率仅为12%。由于条件较好的医院多集中在城市,农村普遍交通不便,村民居住较为分散,这加大了农村产妇住院分娩的支出,尤其是居住在离城镇较远的农户支出更高,因此不少产妇不得不冒险在家里分娩。这是农村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较高的主要原因。/, http://www.100md.com

    北京市计生委宣传处的刘磊介绍说,在北京地区生育一个孩子的费用较之20年前涨了100多倍。如今生育一个孩子需要四五千元,甚至上万元不等。北京市的住院生育(不包括剖宫产)平均价格为5000元。生一个孩子要花去城市居民小半年的收入。而对于一个农民来说,则可能是其一年的劳动所得。生育费用急剧上升,农村孕产妇生活贫困,生育保健费用无力承担,使农民在高额生育费面前表现出尴尬和无奈。/, http://www.100md.com

    北京市宣武区计生委的工作人员认为,与城镇孕产妇相比,国家没有给农村孕产妇提供必要的生育保障,这也是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较高的原因之一。在城市,一些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孕产妇的生育费用一直是可以公费报销的。而在企业,强制性的生育保险已实行多年,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已经达到4092万人。但是,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和生育社会保险,对于农村孕产妇来说,还是非常遥远的事。国家的种种政策措施仅限于城镇产妇,农村产妇根本不可能享受。/, http://www.100md.com

    宣武区计生委的这位工作人员认为,做母亲是妇女的一项重要社会角色,但怀孕及分娩都会给母准坝ざ慕】荡捶缦铡H妹恳桓瞿盖拙】赡芙档蜕?br>风险,是国家应尽的基本义务和责任。要让农村产妇能够走进医院分娩,国家应该打破目前卫生资源分配严重不平等的格局,把卫生事业向农村延伸,改变目前卫生资源在城乡之间分布严重不均衡的状况。其次,对于贫困无助的孕产妇,国家应该建立补助基金,予以补贴或减免生育保健费用。(赵笑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