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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首次对不法医药从业者实施行业驱逐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月11日 《现代护理报》2005.01.11
     山西省太原市药品监督管理局11月2日宣布:李锁平等9名人员在太原地区销售假冒伪劣药品情节严重,依照药品管理法第76条规定,对其作出行业驱逐的处罚。这些人员10年内不得在太原市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这是山西省首次对不法医药从业者实施行业驱逐。t;&v+, 百拇医药

    太原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同时向社会公布了被驱逐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他们的姓名、籍贯、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及其基本的违法事实。以此提醒全社会予以共同防范和监督。t;&v+, 百拇医药

    (王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