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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加强对公共场所销售药品的监管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月13日 《中国医药报》2005.01.13
     本报山东讯 利津县药监局日前采取积极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大了对在车站、宾馆、饭店和集贸市场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销售药品活动的监管力度。r\$s(, 百拇医药

    据悉,利津县药监局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向公共场所的药品销售网点业主宣传涉药法律法规。同时,该局对在公共场所销售药品的单位进行严格检查,要求必须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销售药品。对无《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无药学技术人员销售处方药、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行为,利津县药监局坚决依法查处。r\$s(, 百拇医药

    (索光勋)(索光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