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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该输液 应当医生说了算
http://www.100md.com 2005年2月21日 《家庭医生报》 2005年第8期(总第993期 2005.02.21)
     静脉输液是许多给药途径中的一种,在下列一些情况下常采用静脉输液:补充血容量,改善微循环,维持血压,如治疗烧伤、出血、休克等;补充水和电解质,以调节或维持酸碱平衡,如呕吐、严重腹泻等各种原因造成的脱水、禁食、大手术后;输入药物,达到解毒、控制感染、利尿和治疗疾病的目的,如中毒、各种感染等;补充营养,维持热量,促进组织修复,获得正氮平衡,如慢性消耗性疾病、禁食等;输入脱水剂,提高血液的渗透压,以达到预防或减轻脑水肿、降低颅内压、改善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的目的;对于危重病人、吞咽困难、不能进食口服用药的病人和有胃肠道吸收障碍的病人或没有合适的口服剂型药物等情况下,往往就得静脉输液给药。此外,有些药物在胃肠道中很不稳定,容易被胃液或肠液破坏,在这种情况下也采取注射给药。

    一些病人动辄要求输液,主要是存在两个认识误区。一是认为输液治疗万能,而忽视其潜在的危害。二是对用药途径选择缺乏科学认识。在临床治疗中,不同给药途径的选择原则是:能口服收到效果的用药,就不要肌肉注射;能肌肉注射的,就不要静脉输注。必须注射的也应尽可能减少注射次数,应严格掌握注射剂量和疗程,尽量减少注射剂联合使用的种类,以避免不良反应和配伍禁忌的出现。静脉输液无菌要求高,如细菌随药液进入血液,会使患者发生感染;药液中存在的不溶性微粒进入人体,可导致急性反应或潜在危险或直接造成毛细血管栓塞,引起局部供血不足、组织缺氧、水肿和炎症;输液还可发生不良反应,常见的有发热等。, 百拇医药(吴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