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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平等 才能享有健康 ——关于在生殖健康领域倡导性别平等的讨论
http://www.100md.com 2005年3月7日 中华女性网
享有平等才能享有健康——关于在生殖健康领域倡导性别平等的讨论,谭琳,李小星,党小清,肖扬,李树琼,祝饶荣
     平等不是一个空洞的概念,在现实生活中,女性在参政、教育、就业方面均受到的不平等的对待。同样,在生殖健康领域,由于性别歧视的存在,女性同样不能平等地享受医疗保健服务。

    如何才能改变妇女的弱势地位,使其平等地享受医疗健康服务,这不仅关系到妇女自身的发展同时也直接影响着国家人口的控制、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生存质量。面对影响妇女平等享有医疗健康服务的诸多因素,人们一直在寻求一种改变的途径……

    前不久,由全国妇联社会性别平等倡导项目组在深圳举办的“生殖健康与性别平等倡导研讨班”上,一批妇女理论专家、学者及计划生育工作者就“如何促进生殖健康领域的性别平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提出了积极的对策。同时作为积极促进生殖健康领域性别平等的倡导者和先行者,他们已经开始了有益的探索……

    在生殖健康领域推进社会性别主流化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所长 谭琳

    社会性别主流化主要指在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领域政策和项目的设计、执行、监测及评估中,充分考虑男女两性的需求,使男女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参与并受益。社会性别平等意识的主流化是一种将社会性别平等的思想落实在政治、经济和社会各个领域的政策和项目的设计、执行、监测和评估过程中的长期行动。

    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在生殖健康领域推进社会性别主流化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其目标与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和男女平等两项基本国策完全一致。在生殖健康领域推进社会性别主流化主要指在人口和生殖健康的政策和项目的设计、执行、监测及评估中,充分考虑男女两性的需求和社会生活中的不平等现实,使男女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参与并受益。在生殖健康领域推进社会性别主流化要求我们从性别视角审视人口、计划生育及生殖健康政策和项目的设计、执行、监测和评估过程中是否真正体现了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

    例如,近十年来,我国计划生育部门逐步推行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特别是针对我国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问题采取的一系列法律、经济、行政及宣传的综合治理措施,都是在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领域推动社会性别主流化的具体表现。目前,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和实际工作部门的同志认识到,出生婴儿性别比不是单纯的人口问题和生育偏好问题,而是与各个层面的性别不平等相关的、复杂的社会问题,是社会中男女不平等现象在生育决策中的集中反映,是社会性别平等状况的“晴雨表”。因此,我们不能仅仅从人口学角度关注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而且要从社会性别的视角分析这一现象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我们除了将男孩偏好归咎于“养儿防老”、“传宗接代”等传统观念的影响,还要反思现行的社会经济政策是否也存在导致男孩偏好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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