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健康新闻
编号:10768591
期待和烟草广告彻底说“拜拜”
http://www.100md.com 2005年3月21日 《家庭医生报》 2005年第12期(总第997期 2005.03.21)
     日前,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全球性公约《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首批40个国家全面生效。在刚刚结束的人大十届三次会议上,委员呼吁大力禁烟。虽然禁烟没有提上本次人大议事日程,但早在去年,国家卫生部就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履行《公约》的准备工作。今年2月初,卫生部在其发布的《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中提出,继续开展创建无烟草广告城市工作,并要求到2010年无烟草广告城市要占到地市级以上城市总数的30%。

    众所周知,在我国的不少城市,烟草广告曾一度泛滥成灾,对社会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公众早就强烈呼吁全面封杀烟草广告。这次《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签署生效,对我国的民众来说可以说是一大福音。尽管目前《公约》尚未在我国正式生效,但我国的社会各界一直在为限制烟草广告进行着不懈努力。卫生部“五年内三成城市无烟草广告”的目标,就显示出国家有关部门在全面禁绝烟草广告方面的巨大决心。

    应该说,全面禁绝烟草广告是一个长期过程。然而笔者认为,创建无烟草广告城市的活动固然很好,但光创建无烟草广告城市却又是不够的。要知道,我国的大部分人口在农村,农村烟民的比例并不比城市低。由于农村居民的文化层次相对较低,他们往往更难主动排斥烟草广告对自己的影响。因此,要全面禁绝烟草广告,就不能忽视广大农村地区的工作。切不可让烟草广告从城市的广告牌上撤下之后,纷纷转到农村的田边墙头。

    此外,除了烟草广告以外,所有的烟草促销和赞助活动都在《公约》规定的禁止内容之列。事实上,我国的各种媒体上直截了当的烟草广告并不多,更多的是一些变相进行的广告宣传,这其中就包括以烟草企业名义进行的商业赞助甚至公益活动。对这些“软性”的烟草广告,有关部门绝不可掉以轻心。如果不对它们进行严加管理,全面禁绝烟草广告就不可能实现。, http://www.100md.com(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