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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因素引发“中药伤害事件”不容忽视
http://www.100md.com 2005年4月6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320期
     黎成科 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本文所提的“中药伤害事件”,指的是使用中药后所出现的各种毒性反应及身体的明显不适或损害,与通常所提的“药物不良反应”含义不完全相同。由于中药的广泛应用,“中药不良反应”问题已经引起重视和研究。按权威的提法,药物不良反应是“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两者应有严格的界定,不能混淆,统称为“中药不良反应”。随着使用中药的人数日益增多,用药后出现伤害事件时有发生,这些中药伤害事件,其中可能只有少数属于中药不良反应,而绝大多数都是人为因素所致。人为因素引起的中药伤害事件,所涉及的环节多、范围广,防止和杜绝有较大困难,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并严加防范。

    一、药材质量监控不到位,市场上中药含有伪劣品

    中药大量来自植物、矿物、动物,通过种、养、采集和粗加工成为药材。从原料到成品到最后进入市场销售,环节甚多。由于目前中药材的质检指标既缺少又不够严密,加之从生产到销售的诸多环节中,操作管理尚欠规范,很容易出现疏漏。这就造成市场上流通的中药中,混入了不合格的产品即伪劣药,故使用后导致伤害当然就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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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原药质量难以保证。植物类药材因其入药的花、叶、根、茎、实的采收季节均有严格的限定,提早或延期采收,或采收后不及时进行加工处理,都直接关系到有效成分的含量或变异。动物类药材由于是来源于动物的骨、肉或内脏器官,如加工处理或贮存不当,极易引起腐败变质。目前中药尚无法做到工厂规模化生产(包括种植和养殖),只有靠商业部门向广大药农收购。而在收购过程中,中药材的质检指标极为原始,大致是靠经验按药材的形、色、气味等来分等级收购,很少顾及到有效成分的含量,极大地影响药效。由此可见,原药质量监控不到位,使伪劣药不可避免地流入市场。

    (二)中药材品种不纯。传统中医最强调“道地药材”,原因无非是道地药材“品纯效著”。但目前中药市场上,药材品种不纯屡见不鲜。一个药名之下,正品与代用品、习用品并存,南北品种各异。如柴胡,有南柴胡、北柴胡;王不留行,北方用麦兰菜子而南方则以薜荔果代之;再如威灵仙,正品本为毛茛科植物威灵仙之根,但目前各地习用品竟有山蓼、小木通等将近十种之多。品种不同,药效当然不可能完全一致。如此不同品种的药材,竟以同一药名冠之而流通市面,实质就是使伪劣中药流通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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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传统习惯造成的伪劣药。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一是把药材当农副产品分等级收购。因为绝大部分中药材来自大自然,向来依靠广大农牧渔民采集和粗加工,然后由商业部门收购。因此有史以来人们都把中药材当作“农副产品”对待,极少把中药材当作“药物”予以重视。在交易过程中,主要由基层商业人员依据药材的形色辨优劣而分级论价进行收购。这种原始的分等收购,就为伪劣药开了方便之门。因为按质论药,只有“标准药(合格药)”与“伪劣药”之分,符合标准者则质优,不符合标准者则为劣药。二是把虫蛀、发霉的药物加工后当合格药使用。中药传统炮制之中,有对虫蛀药或霉变药如何经过加工后使用的操作方法,这些方法自古沿习至今。虫蛀后药效一定会缺失,发霉后药物已经变质,已属伪劣药之列,再加工不过是为其披上伪装,其伪劣之性只会有增无减。

    二、药物种养或加工炮制过程中残留或产生有害物质

    植物药在种植过程中施用化肥或农药;动物药在养殖过程中在饲料中使用添加剂或激素;药材在仓储过程中实施防腐、防虫、防霉保鲜等各种办法,都可能使一些有毒物质残留在药材之中。某些传统的中药加工炮制方法,有可能产生有害物质,炮制过程中加入的辅料,如果选料不纯,也可能带入有毒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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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用药失误

    中药是中医治病和防病保健所使用的药物。因此,使用中药就必须遵循中医的准则,否则用药后不但治不好病,反而被药物伤害。

    (一)辨治失误。中医治病必先辨证,然后据证立法、选方、遣药,寒者热之、热者寒之、虚则补之、实则泻之等用药的基本原则是不能违背的。设想本来是一个热证的病人,应治之以寒凉,若辨证失误,反而把他当成寒证而投以温热药,其结果必定使热上加热而致使病情恶化。这种用药失误,主要是医生诊治失误所造成,另外则是病人及其家属凭一知半解,盲目服药所致。

    (二)用药不遵法度。有些民间游医,伪托祖传、标榜怪招,不遵药典,妄自加大中药特别是有毒中药的内服量,并美其名曰“以毒攻毒”。这种超常量的用药,其毒性反应当然会接踵而致。有些人用药不讲君臣佐使,配伍不问相恶相反,组方毫无章法,纯属药物堆砌,服之不出问题,真是患者之万幸。还有些人中西药并用,但其药效未必是协同相加。若服药前不问清医嘱,而医生又不详尽审慎中西药物的配伍禁忌,则难免遭致药物伤害。又有中药汤剂的熬煮,有要求文火煎、武火煎,有先煎药、后下药,有包煎药、另熔药、泡服药和冲服药,服药又有空腹服、饭后服、睡前服等要求。如果医者不下医嘱或病家操作失误,中药伤害事件随时都可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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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迷信传言,无病服药。现代人崇尚保健强身,渴望提高生活质量。不少投机商家乘机在传媒上大肆宣扬其所谓的保健品、壮阳药、抗癌药、瘦身药、增高药甚至长命药,把他们的中药制剂美化成玉液、琼浆、仙丹,诱人购买服用。其实凡药物都有偏性,中药治病就是利用药物的“偏”来纠正疾病的“偏”,使阴阳、脏腑气血归复平衡而病愈。本来无病之躯而长期服药(中药保健品也是药),就是人为地破坏或扰乱机体内部的各种平衡机制或状态,久而久之势必出现事与愿违的药物伤害。

    综上所述,人为因素引起的中药伤害事件不外两个方面,第一是中药材品质不纯,中药质量标准不统一和不健全,检测手段落后,质量监控不到位,导致伪劣中药与合格中药同时进入购销渠道;第二是用药违逆中医医理及用药法度或不遵医嘱,使用以治病的药物变成伤人的毒物。至于防范之办法,主要是针对上述提到的各个环节,制订相应的质控标准和管理规范,以杜绝伪劣中药流入市场,提高中医药从业人员的素质,提高各个环节和操作过程的科技含量,同时做好中医药宣教工作,向群众普及日常用药常识,以减少用药失误。,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