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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611747
选择“诉讼途径”解决医疗纠纷的费用风险
http://www.100md.com 《中华现代医院管理杂志》 2004年第8期
     针对我国日趋紧张的医患关系和严重的“医疗纠纷”现状,2002年国务院制定并颁布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同年9月1日起实施。随着《条例》的宣传、普及和适用,从《条例》关于 “可以复印病历”、“举证责任倒置”、“医疗事故的赔偿” 等规定来看,除对于妥善解决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外,一个更主要的目的,恐怕还是要鼓励医患双方走司法诉讼之路,杜绝“医疗纠纷”中屡禁不止的“私力救济”、“暴力索赔”的现象,维护医疗秩序及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正如立法者期望的一样,《条例》实施后,人民法院受理的“医疗纠纷”案件大量上升,“暴力索赔”的情况明显减少,全国未发生类似2001年出现的因“医疗纠纷”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但从笔者了解和代理过的“医疗纠纷”诉讼案件来看,诉讼处理“医疗纠纷”,无论胜败都存在着以下费用风险。

    1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

    基于医疗纠纷大多涉及到医疗技术方面的问题,涉及到复杂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及法官专业知识的局限性等原因。对于复杂、疑难、涉及到医学学科的专门性问题,非法官所能判断,而须借助于司法技术鉴定。故此,法院在开庭前一般都会要求案件当事人对医疗纠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四条:凡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案件,应当由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或者由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统一对外委托鉴定。按照这一规定,过去当事人需要进行鉴定时,可以选择民间鉴定机构、行政鉴定机构或司法鉴定机构等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收费一般在人民币700元左右。伴随着《条例》的实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主体由原来的“卫生行政机关”交由现在的“医学会”承担后,为了配合《条例》的实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新的司法解释,法[2003]20号、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交由条例所规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使得当事人只能选择医学会进行鉴定。根据全国各地制定的鉴定收费标准,初次鉴定大约为人民币2500元左右,再次鉴定一般为人民币3500元左右。

    2 案件受理费

    《条例》实施前,医疗纠纷诉讼案由,是以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的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纠纷属于“人身权纠纷”应以“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立案。其案件诉讼费一直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通知中规定的“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50元。《条例》实施后,由于医疗纠纷案件大幅度的上升,法院也变更了收费标准。对医疗纠纷起诉,按照财产案件立案。比照“合同纠纷”、“财产案件”预交诉讼费用。收费标准参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五条(四)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纳;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按此规定,以十万元的“诉请标的”为例,原告在起诉时必须预交3500元左右的诉讼费。诉请标的”越高,诉讼费也越高。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最后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原告方的“诉请标的” 中超过法院判决的部分的受理费,仍由自身承担。故起诉方应实事求是的提出诉讼要求,决不可“漫天要价”,增加诉讼费方面的风险,甚至于“鸡飞蛋打”。

    3 案件代理费

    笔者认为,要想打赢医疗纠纷官司必须具备两个优势。一是证据优势。原告的诉讼请求要想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必须有充足的证据,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这就要求当事人应具有一定的医学背景,能在医疗纠纷诉讼过程中,找出被告的过错,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二是诉讼优势。当事人的诉讼优势包括两方面的能力:一方面是庭前准备的能力。凡是手中没有的证据材料应在庭前及时调取;凡是自己不能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应根据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调取;对于证据材料有可能灭失、毁损的,应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并要根据案情,准备好相应的证据材料,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第二方面的能力是庭审中的应变能力。出庭时要能针对对方的抗辩,说清自己对此的观点及法律依据,并根据对方的证据材料及时调整自己的思路。可以说,当事人的诉讼能力优势非常重要。一个既不懂医又不懂法的当事人在案件的起诉、答辩、举证、质证、鉴定、庭审等各个环节都会遇到无法逾越的障碍,如果当事人本身不具备这方面的能力,就应当委托具备这方面能力的人参加诉讼,防止因不具备诉讼能力,而使官司败诉。按照目前《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的原则,各地的“医疗纠纷”收费标准大同小异。分别为:① 解答咨询:100元/小时;② 代写诉讼文书(包括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诉讼过程中的各类申请书等):500元/件;③ 直接代理一审或二审案件 3000~6000元、曾代理一审又代理二审案件的,按一审案件减半收取;④ “诉请标的”较大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累计收费;⑤ 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文印费、差旅费等;⑥ 计时收费不得高于3000元/小时。市场经济是风险经济,在市场条件下从事经济活动要有风险意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打医疗官司同样要有风险意识,诉讼费用即是风险之一,应引起重视。

    作者单位: 410078 长沙 中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编辑 罗 彬), 百拇医药(赵衡文)